兰州大学第二临床医学院2024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补充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年级:
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4〕31号)和学校《兰州大学2024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补充评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开展我院2024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补充评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国家奖学金(第二批)名额分配
根据我校2024年各学院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名额(第二批)进行分配,临床医学专业和临床医学(农村订单定向)专业根据人数将名额分配到各个年级各个专业。其中小专业(医学检验技术、麻醉学、医学影像学、儿科学)合并总人数后分配名额,评定国奖时每年级各专业不超过1名。
专业 | 年级 | 国家奖学金名额(第一批) | 国家奖学金名额(第二批) | |
临床医学专业 | 2020级 | 3 | 3 | |
2021级 | 3 | 3 | ||
2022级 | 4 | 4 | ||
2023级 | 3 | 3 | ||
临床医学(免费医学定向)专业 | 2020级 | 2 | 2 | |
2021级 | 2 | 2 | ||
2022级 | 2 | 2 | ||
2023级 | 2 | 2 | ||
小专业 | 医学检验技术 | 2 | 3 | |
麻醉学 | ||||
医学影像学 | ||||
儿科学 | ||||
总计 | 23 | 24 |
二、资助标准
2024年起,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10000元/生。
三、工作要求
1.各年级根据第二批下达国家奖学金名额,尽快启动补充评定工作。第一批已确定的国家奖学金拟获奖学生名单原则是不再做调整。
2.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不变,同一学年内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不可兼得。
3.请各年级严格按要求开展评定工作,择优推荐符合条件学生,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畅通申诉渠道,及时回应学生咨询。
四、材料报送
1.电子版《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Excel版,第一批和第二批汇总)
2.学生成绩单(国家奖学金第二批推荐人选成绩单,请严格按照申请审批表中顺序排序并以学院为单位进行装订)
3.纸质版《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待学校反馈PDF版后及时打印签字盖章提交学生奖助中心(榆中校区行远楼108/城关校区东区学生事务大厅)
五、时间安排
11月1日-11月5日,各年级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新学工系统提交申请,并将推荐材料提交学院学工组。
11月6日--11月8日学院奖助工作组审核后,在全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
11月10日,各学院资助专职辅导员交叉评审国奖材料。
11月12日,各学院学生工作副书记交叉评审国奖材料。
联系人:李晨菲
联系电话:0931-8914336
联系邮箱:licf@lzu.edu.cn
第二临床医学院学工组
2024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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