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大学第二临床医学院2024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补充评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4年11月01日 点击数: 字号:【

各年级:

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431号)和学校《兰州大学2024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补充评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开展我院2024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补充评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国家奖学金(第二批)名额分配

根据我校2024年各学院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名额(第二批)进行分配,临床医学专业和临床医学(农村订单定向)专业根据人数将名额分配到各个年级各个专业。其中小专业(医学检验技术、麻醉学、医学影像学、儿科学)合并总人数后分配名额,评定国奖时每年级各专业不超过1名。

 

专业

年级

国家奖学金名额(第一批)

国家奖学金名额(第二批)

 

临床医学专业

2020

3

3

 

2021

3

3

 

2022

4

4

 

2023

3

3

 

临床医学(免费医学定向)专业

2020

2

2

 

2021

2

2

 

2022

2

2

 

2023

2

2

 

小专业

医学检验技术

2

3

 
 
 

麻醉学

 
 
 

医学影像学

 
 
 

儿科学

 
 
 

总计

23

24

 

 

二、资助标准

2024年起,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10000/生。

三、工作要求

1.各年级根据第二批下达国家奖学金名额,尽快启动补充评定工作。第一批已确定的国家奖学金拟获奖学生名单原则是不再做调整。

2.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不变,同一学年内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不可兼得。

3.请各年级严格按要求开展评定工作,择优推荐符合条件学生,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畅通申诉渠道,及时回应学生咨询。

    四、材料报送

1.电子版《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Excel版,第一批和第二批汇总)

2.学生成绩单(国家奖学金第二批推荐人选成绩单,请严格按照申请审批表中顺序排序并以学院为单位进行装订)

3.纸质版《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待学校反馈PDF版后及时打印签字盖章提交学生奖助中心(榆中校区行远楼108/城关校区东区学生事务大厅)

五、时间安排

111-115日,各年级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新学工系统提交申请,并将推荐材料提交学院学工组。

116--118日学院奖助工作组审核后,在全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

1110日,各学院资助专职辅导员交叉评审国奖材料。

1112日,各学院学生工作副书记交叉评审国奖材料。

 

联系人:李晨菲

联系电话:0931-8914336   

联系邮箱:licf@lzu.edu.cn     

       

                第二临床医学院学工组

                 2024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