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年级:
根据《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部门所属各高等学校国家奖助学金名额的通知》(教助中心〔2019〕47号)文件精神,按照学校相关工作安排,现将我院2019—2020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资助金额及发放方式
国家助学金分为三个等级,一等4000元,二等3000元,三等2000元。按月打入学生银行卡中。我院总金额为1940000元。各年级具体分配方案如下:
年级 | 总数 | 金额 |
2015级 | 367 | 385000 |
2016级 | 382 | 402000 |
2017级 | 377 | 396000 |
2018级 | 360 | 378000 |
2019级 | 361 | 379000 |
总数 | 1847 | 1940000 |
二、工作要求
1.各年级要高度重视,严格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基础上,结合年级及学生实际情况,认真扎实做好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
2.各年级要切实发挥好国家助学金助困、育人作用,统筹国家助学金的三个等级;各年级助学金总金额不能超过划拨金额数,且国家助学金评定人数原则上与家庭经济困难生认定人数一致。
3.各年级要组织学生参与监督评审工作,评定结果要按要求进行公示。
三、时间安排
1.学生申请阶段(10月21日-10月26日)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登录智慧系统按要求进行申请。
2.学院评审公示阶段(10月28日-11月4日)
各年级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对学生的申请按要求进行评审,于10月30日前通过智慧学工系统提交至学院审批,并将《兰州大学第二临床医学院2019-2020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定名册》汇总后于11月1日前提交至学院,学院将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
3.学校审批公示阶段(11月6日-11月11日)
学生奖助中心完成系统审批,将结果反馈学院核对无误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
4.学校发文(11月12日)
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发文公布2019—2020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定结果。
第二临床医学院学工组
2019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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