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复查调整工作的通知
各年级:
为贯彻落实国家精准资助要求,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兰州大学本科生奖助管理办法》(校学〔2022〕23号)等文件精神,现决定启动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复查调整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对象
(一)上学期未认定但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二)上学期已认定但需要调整困难等级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三)上学期已认定但因休学、家庭经济情况好转、参军入伍等原因(具体参见《兰州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方案》第14条)需停止资助的学生。
二、工作要求
(一)复查调整工作旨在提高资助的精准性和实效性,请各年级学生奖助工作组全面负责、组织开展,加强资助政策宣传,引导学生勤俭节约,量入为出,树立理性消费的观念,不盲目攀比,不贪图享乐,不追求奢侈消费。
(二)复查调整工作坚持“全面摸排、个别调整”的原则,确保流程完整、程序公正。对于需要追加认定和调整的学生,年级辅导员要组织逐一谈话,追加认定学生纸质申报材料由学院存档,一人一档,编号管理。
(三)根据《兰州大学本科生奖助管理办法》规定,经认定通过的学生,根据最终认定的困难等级给予相应等级国家助学金资助,请各年级根据上学期国家助学金最终分配金额做好统筹工作。
(四)请各年级于3月6日前完成复查调整,组织学生(包括本学期等级调整、取消及追加认定的学生)在智慧学工系统完成申请并审批。
第二临床医学院学工组
2024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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