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社会类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年级:
近期将集中开展社会类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材料要求
各项奖助学金的申请条件、资助方式、报送材料及注意事项见附件1,具体名额划拨见附件2。
{C}<!--[if !supportLists]-->二、{C}<!--[endif]-->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学生申请(11月27日-11月28日)
符合条件的学生,如实填报相应材料,提交所在年级,同时在智慧学工系统提交申请。
(二)年级评审推荐(11月28日-11月30日)
各年级根据班级评议结果,确定推荐名单,年级层面公示无异议后,审批智慧学工系统申请,同时将相应材料提交至学院奖助工作组。
(三)学院评审推荐(12月1日-12月3日)
学院根据年级评议结果,再次审核学生受助资格,确定学院最终推荐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生奖助中心。
注:小米奖学金和启帆探索奖学金学生申请经学院审核通过后于11月29日之前直接推荐至学生奖助学金中心由学生奖助中心组织评选。
(四)学校审核、公示
学校对学院提交的学生受助资格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资助方审批。
三、相关要求
(一)工作要求
各年级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评选推荐。在工作开展中注重加强学生教育,引导学生积极参加爱心公益活动,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和感恩意识,不断提升能力素养。
(二)材料报送要求
各类奖助学金项目申请条件、资助方式、报送材料及注意事项见附件1,纸质材料请以扫描件形式和电子版材料一并发送至邮箱:zhouyao@lzu.edu.cn,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8914336。
附件:
附件1 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本科生社会类奖助学金评定要求.xlsx
附件2 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本科生社会类奖助学金名额分配表.xlsx
第二临床医学院学工组
2023年11月27日
相关阅读
- 上一篇:关于2023年度康哲奖助学金评定结果的公示[ 11-24 ]
- 下一篇:关于2023年本科生评优项目评定结果的公示[ 11-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