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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3年秋季学期社会类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21日 点击数: 字号:【

各年级:

根据兰州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关于公布2023年秋季学期社会类奖助学金评选项目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分配给我院的社会类奖学金名额级学院实际情况,经充分讨论,现就做好社会类奖学金工作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社会类奖学金项目及名额

(一)刘冰奖学金  1

(二)小米奖学金  1

(三)仁和奖学金  2

二、申请条件

(一)刘冰奖学金

1.热爱科学,遵纪守法,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在科学研究创新方面取得突出成绩,或在国内外重大科技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具体成绩须满足以下任意一条(成果第一署名单位须为兰州大学):

1)博士研究生发表 SSCI A&HCICSSCI SCI(影响因子排名在该领域学术期刊前25%内)文章一篇及以上;

2)硕士研究生发表 SSCI A&HCICSSCI SCI(影响因子排名在该领域学术期刊前35%内)文章一篇及以上;

3)研究生阶段在全国或国际学科性竞赛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

4)科技发明有重要影响或能够带来一定的社会经济效益。

3.已成功用于该奖学金申报和评定的个人成果不得重复用于申报当年度国家奖学金及其他社会类奖学金。

(二)小米奖学金

1.热爱国家、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党、热爱学校、热爱所学专业,在思想、品德、作风等方面起到模范作用,综合素质优秀。

2.积极进取、勇于创新、明礼诚信、学习刻苦,成绩优异,有论文成果。

3.科技创新能力强,在校级以上科技创新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或在科技项目理论研究、实践工作中担任主要工作。

4.社会责任感强,具有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热心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者优先。

(三)仁和奖学金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优良;

2.符合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选条件,在相关领域有突出科研成果者优先;

3.不得重复参评学校下达指标的其他社会类奖助学金;

4.各培养单位奖助工作评审委员会可结合实际制定补充条件。

三、奖励对象及奖励金额

(一)刘冰奖学金

奖励对象:基本学制内全日制非在职在籍硕士研究生。

奖励金额:5000/人。

(二)小米奖学金

奖励对象: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在籍硕士研究生,同等条件下贫困学生优先。

奖励金额:5000/人(学校将从中集中组织评出特等奖,20000/人)。

(三)仁和奖学金

奖励对象:

1.研究方向整形领域的基本学制内全日制非在职在籍硕士研究生1人;

2.研究方向为妇产领域的基本学制内全日制非在职在籍博士研究生1人。

奖励金额:5000/人。

备注:2023年已经获得了国家奖学金的,不能申请社会类的奖学金;如果2022年及以前获得过同类别的社会类奖学金,本次符合申请社会类奖学金条件的,可以再次申请社会类奖学金。2023级的硕博士不参与评选。

四、如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将终止奖学金发放:

(一)学习态度散漫、不努力,考试作弊,未完成规定学分者;

(二)生活不节俭,使用奖学金不当,挥霍浪费;

(三)基于任何原因不能继续在兰州大学第二临床医学院完成学业、休学、保留学籍、出国留学者;

(四)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受校级处分者。

五、评选流程

(一)符合条件的学生将申请材料提交所在年级,登录

研综系统提交申请。

(二)学院根据管理办法分别组织评审,将评审结果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奖励研究生名单。

(四)学院分别将奖励研究生名单及相关材料提交兰州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进行奖学金发放。

六、材料报送

各年级及时传达文件精神,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研究生及时提交《研究生社会类奖助学金申请表》和相关支撑材料,申请截止时间2023112212时,纸质版材料上报至行政楼②306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送ery_heb@lzu.edu.cn

联系人:贺波  联系电话:8943283

 

附件:研究生社会类奖助学金申请表/UploadFiles/ksdl/2023/11/202311211134533965.doc

 

学生处(学生党总支)研工科

202311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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