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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23年本科生评优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20日 点击数: 字号:【

各年级:

根据学校《关于2023年本科生评优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表彰学生先进,树立学生典型,鼓励本科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现将2023年本科生评优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二年级及以上学生

二、评选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严格遵守校纪校规。

(二)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成绩优良。

(三)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爱护公物;积极参加各种社会工作和文体活动。

(四)有良好的生活习惯,无不良嗜好和行为,注意个人卫生和环境整洁。

(五)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坚持出早操,身心健康,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到合格以上等级。

在评定学年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具备当年获各类荣誉称号的资格:

(一)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者;

(二)休学或保留学籍者。

三、评优类型及要求

(一)学生标兵

学生标兵称号授予在德智体美劳表现突出、全面发展的学生。经个人申请,民主推荐,可获得学生标兵荣誉称号。申请学生标兵称号的学生,其综合测评成绩在所在班级的前20%。获奖人数占参评人数的10%

(二)优秀学生标兵

优秀学生标兵,必须从学生标兵中择优评选。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获得优秀学生标兵荣誉称号:

1.各科学习成绩在85分以上,综合测评成绩在90分以上者;

2.精神文明建设中有突出成绩者。

(三)优秀学生干部

1.担任宿舍长以上学生干部一年以上,学习认真刻苦,较好地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工作积极主动,具有开拓精神,在自己负责的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或者在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中起到突出作用的学生干部,经审定可获得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申请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其综合测评成绩在所在班级的前50%,必修课和限选课成绩合格。获奖人数占本学院参评学生数的4.5%

2.在校级学生组织和学生社团工作的学生干部中评选优秀学生干部,由校团委统筹分配名额并组织评选工作。校级学生组织优秀学生干部获奖人数占全校参评学生人数的0.5%(其中团委占0.35%,宣传部占0.15%),不占学院名额。

注:各年级2023年学生标兵、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转专业学生原则上参加原学院原班级的评优评定。校团委和宣传部推荐的“优秀学生干部”学生也要通过学工系统进行申请,请年级在推荐学生名单(见附件2)中备注,学生奖助中心以推荐学生名单为准进行系统审批。

四、时间安排

(一)学生申请阶段(1120日-1123日)

符合条件的学生将申请材料提交所在年级审核,审核通过后在智慧学工系统提交申请。

(二)学院评审阶段(1124日-1129日)

学院按要求进行审核,将评审结果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于1130日前将评审结果通过学工系统提交学生处审核,并按要求提交纸质和电子材料。

(三)学校审核公示阶段(121日-127日)

学生奖助中心审核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发文确认获奖学生名单。

五、材料报送

请各年级于1123日之前将2023年本科生评优项目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2)报送至学院学工组(城关校区东区恪勤楼207),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houyao@lzu.edu.cn

 

附件:

附件1.2023年学生标兵、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分配表.xls

附件2.2023年本科生评优项目推荐名单汇总表.xls

 

 

 

第二临床医学院学工组

2023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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