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评定及本科生评优工作的通知
各年级:
根据《兰州大学本科生奖助管理办法》(校学〔2020〕18号)相关规定,按照学校《关于开展2020年本科生优秀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以及《关于2020年本科生评优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2020年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评定及本科生评优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优秀学生奖学金
优秀学生奖学金用于奖励我校品学兼优的二年级及以上本科生,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不可兼得,评定流程及相关工作严格按照《兰州大学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实施方案》(附件1)执行。
(一)参评对象
我校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本科生。
(二)名额分配
优秀学生奖学金名额以年级参评人数为依据按比例分配(四舍五入):一等奖学金:占参评学生总数的3%(基地班、萃英班、强基计划培养学生为5%);二等奖学金:占参评学生总数的8%(基地班、萃英班、强基计划培养学生为10%);三等奖学金:占参评学生总数的12%(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2)
(三)奖励标准
一等奖学金3000元/人;二等奖学金2000元/人;三等奖学金1500元/人。
二、单项奖学金
学校单项奖学金分为思想引领奖学金、勤奋进取奖学金、文明风尚奖学金、创新创业奖学金、校园文化奖学金、劳动素养奖学金、国防贡献奖学金、自立自强奖学金八项。单项奖学金评定流程及相关工作严格按照《兰州大学本科生单项奖学金实施方案》(附件3)执行。
(一)参评对象
二年级及以上本科生,其中国防贡献奖学金符合条件的一年级学生也可进行评选。
(二)推荐要求
单项奖学金原则上每项每个年级只推荐1名学生,全校奖励总人数不超过100人,各项奖励人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三)奖励标准
2000元/人。
三、学生标兵、优秀学生标兵及优秀学生干部评选
评优工作旨在表彰学生先进,树立学生典型,鼓励本科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一)参评对象
二年级及以上学生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严格遵守校纪校规。
(2)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成绩优良。
(3)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爱护公物;积极参加各种社会工作和文体活动。
(4)有良好的生活习惯,无不良嗜好和行为,注意个人卫生和环境整洁。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坚持出早操,身心健康,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到合格以上等级。
在评定学年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具备当年获各类荣誉称号的资格:
(1)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者;
(2)休学或保留学籍者。
(三)评优类型及要求
(1) 学生标兵
学生标兵称号授予在德智体美劳表现突出、全面发展的学生。经个人申请,民主推荐,可获得学生标兵荣誉称号。申请学生标兵称号的学生,其综合测评成绩在所在班级的前20%。获奖人数占参评人数的10%。
(2) 优秀学生标兵
优秀学生标兵,必须从学生标兵中择优评选。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获得优秀学生标兵荣誉称号:
1.各科学习成绩在85分以上,综合测评成绩在90分以上者;
2.精神文明建设中有突出成绩者。
(3)优秀学生干部
1.担任宿舍长以上学生干部一年以上,学习认真刻苦,较好地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工作积极主动,具有开拓精神,在自己负责的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或者在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中起到突出作用的学生干部,经审定可获得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申请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其综合测评成绩在所在班级的前50%,必修课和限选课成绩合格。获奖人数占本学院参评学生数的4.5%。
2.在校级学生组织和学生社团工作的学生干部中评选优秀学生干部,由校团委统筹分配名额并组织评选工作。校级学生组织优秀学生干部获奖人数占全校参评学生人数的0.5%(其中团委占0.35%,宣传部占0.15%),不占学院名额。
注:各单位2020年学生标兵、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分配详见附件4。交流学生和转专业学生原则上参加原班级的评优评定。
四、时间安排
(一)学生申请阶段(11月17日-11月20日)
符合条件的学生将申请材料提交至年级辅导员处,各年级辅导员统一汇总至恪勤楼207。学工系统申请时间另行通知。
(二)年级评审阶段(11月20日-11月23日)
各年级按要求进行审核,将评审结果在全年级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于11月24日前将评审结果汇总至学院学工组审核(恪勤楼207),并按要求提交纸质和电子材料。
(三)学院评审阶段(11月23日-11月26日)
学院奖助小组按要求进行审核,将评审结果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于11月25日前将评审结果通过学工系统提交学生处审核,并按要求提交纸质和电子材料。
(四)学校审核公示阶段(11月26日-12月3日)
学生奖助中心审核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发文确认获奖学生名单。
四、工作要求
(一)学校划拨的优秀学生奖学金名额,各学院可结合班级和年级的实际情况,在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对各等级奖项的名额进行微调,但总金额不得突破学校划定给学院的预拨金额。
(二)已推荐参评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可以参加单项奖学金的评选,但不能参与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定。
(三)交流学生和转专业学生原则上参加原班级的奖学金评定,成绩以教务处认定的为准。
五、材料报送
(一)纸质材料
1.2020年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5);
2.2020年本科生单项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6);
3.2020年本科生评优项目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7)。
(二)电子材料
1.2020年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
2.2020年本科生单项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
3.2020年本科生评优项目推荐名单汇总表。
(三)报送地址
纸质材料报送至学院学工组(恪勤楼207),电子版由各年级辅导员统一汇总后发送至baich@lzu.edu.cn。
六、其他事宜
评定结果以学校发布的正式文件为准。财务处负责发放奖学金,学生处负责颁发证书。
第二临床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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