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第二临床医学院!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科室导览 >> 第二临床医学院>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0年10月15日 点击数: 字号:【

各年级:

根据教育部《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名额的通知》(教助中心〔202051号)要求,现将第二临床医学院本科生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分配原则

根据2019-2020学年各年级奖学金参评人数按比例进行分配,临床医学专业和临床医学专业(农村订单定向)根据人数比例将名额分配到各个年级各个专业。其中麻醉学、医学影像学、医学检验技术等专业合并总人数后分配名额,评定时国奖每专业、每年级均不超过1名,励志每年级不超过1名,详见附件1。

二、时间安排

(一)学生网上申请及学院评审阶段(1014日-1016日)

各年级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登陆智慧学工系统提交申请,同时将书面申请提交民主评议小组;各年级按要求进行审核,无误后于10161600前将材料提交至学院学工组(恪勤楼207)。学工组组织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人材料进行评审。

(二)学院评审公示阶段(1016日-1020日)

学院网上审核后,在全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生处。

三、工作要求

(一)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以综合测评为主要依据,严格按照《兰州大学本科生奖助管理办法》(校学〔202018号)(见附件2)有关规定进行。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中,学院推荐学生的综合测评成绩必须在班级排名50%以内,且为2019-2020学年学校发文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审,严格按照分配名额进行。

(四)申请表和初审汇总表按照要求完整填写、按时报送,未按要求报送的,酌情扣减下一学年国家类奖学金名额。

(五)参评学生在提交申请材料的同时,须同时提交个人事迹材料电子版,未提交者不予审批(事迹材料撰写规范见附件8)。

(六)根据《兰州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实施方案》,要求参评学生参评学年必修课、选修课无不及格成绩,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含10%)。

四、材料报送

(一)纸质材料

1.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3,一式两份,按照填写规范认真填写,填写规范见附件4)。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5,一式一份,参照附件4《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规范》认真填写)。

3.学习成绩单(医学校区新竹苑一楼自助打印机处打印,一式一份)。

4.《兰州大学国家奖学金初审汇总表》(见附件6)。

5.《兰州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初审汇总表》(见附件7)。

(二)电子材料

1.《兰州大学国家奖学金初审汇总表》。

2.《兰州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初审汇总表》。

3.推荐学生个人事迹材料。

(三)报送地址

1016日前纸质材料报送至学院学工组(医学校区恪勤楼207),电子材料各年级辅导员汇总后发至拜老师处。

 

附件:1.2019-2020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2.《兰州大学本科生奖助管理办法》

   3.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4.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规范

   5.《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6.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汇总表

   7.2019-2020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汇总表

   8.推荐获奖学生个人事迹材料撰写规范

 

 

 兰州大学第二临床医学院

20201015

 

 

分享到:
[字号: ] [打印文章] [添加收藏]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