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年级:
根据教育部《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名额的通知》(教助中心〔2020〕51号)要求,现将第二临床医学院本科生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分配原则
根据2019-2020学年各年级奖学金参评人数按比例进行分配,临床医学专业和临床医学专业(农村订单定向)根据人数比例将名额分配到各个年级各个专业。其中麻醉学、医学影像学、医学检验技术等专业合并总人数后分配名额,评定时国奖每专业、每年级均不超过1名,励志每年级不超过1名,详见附件1。
二、时间安排
(一)学生网上申请及学院评审阶段(10月14日-10月16日)
各年级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登陆智慧学工系统提交申请,同时将书面申请提交民主评议小组;各年级按要求进行审核,无误后于10月16日16:00前将材料提交至学院学工组(恪勤楼207)。学工组组织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人材料进行评审。
(二)学院评审公示阶段(10月16日-10月20日)
学院网上审核后,在全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生处。
三、工作要求
(一)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以综合测评为主要依据,严格按照《兰州大学本科生奖助管理办法》(校学〔2020〕18号)(见附件2)有关规定进行。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中,学院推荐学生的综合测评成绩必须在班级排名前50%以内,且为2019-2020学年学校发文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审,严格按照分配名额进行。
(四)申请表和初审汇总表按照要求完整填写、按时报送,未按要求报送的,酌情扣减下一学年国家类奖学金名额。
(五)参评学生在提交申请材料的同时,须同时提交个人事迹材料电子版,未提交者不予审批(事迹材料撰写规范见附件8)。
(六)根据《兰州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实施方案》,要求参评学生参评学年必修课、选修课无不及格成绩,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含10%)。
四、材料报送
(一)纸质材料
1.《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3,一式两份,按照填写规范认真填写,填写规范见附件4)。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5,一式一份,参照附件4《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规范》认真填写)。
3.学习成绩单(医学校区新竹苑一楼自助打印机处打印,一式一份)。
4.《兰州大学国家奖学金初审汇总表》(见附件6)。
5.《兰州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初审汇总表》(见附件7)。
(二)电子材料
1.《兰州大学国家奖学金初审汇总表》。
2.《兰州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初审汇总表》。
3.推荐学生个人事迹材料。
(三)报送地址
10月16日前纸质材料报送至学院学工组(医学校区恪勤楼207),电子材料各年级辅导员汇总后发至拜老师处。
附件:1.2019-2020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兰州大学第二临床医学院
2020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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