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悌忠信 礼义廉耻
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有着崇德、尚德的传统。“孝悌忠信,礼义廉耻”被奉为传统美德的精髓,不仅指导着人们立身行道、进德修业,而且在中国古代的传统政治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早在2000多年前,孝、悌、忠、信等观念就为人们所熟知。《管子》一书提到:“四维不张,国乃灭亡。”古人认为,如果失去了礼、义、廉、耻这“四维”,国家必将覆灭。到战国时期,孟子提出了仁、义、礼、智的“四端”之说。西汉董仲舒又提出了“五常之说”,仁义礼智信这五种品德成了当时普遍认同的道德标准。到宋朝时,人们愈加认识到了道德的重要作用,孝、悌、忠、信、礼、义、廉、耻被放到了一起,形成了“八德”,也被称作“八行”或“八端”。“八德”自此流传下来,成为传统社会所提倡的人的立身之本。孔子说“立爱自亲始”“立敬自长始”,儒家思想认为,在“八德”之中,孝是根,悌是本,忠、信、礼、义、廉、耻则是枝叶花果。
孝,简单来说就是“善事父母”。在中国人眼里,孝养父母是人的天性。父母含辛茹苦地抚养儿女,儿女长大后自然要孝顺父母,这是人们知恩图报、饮水思源的回报意识,是重恩义、讲道义的行事原则。
传统孝德的内容非常广泛,不仅要养父母之身,而且也要养父母之心、父母之志。养父母之身就是赡养父母,让父母衣食无忧。养父母之心就是除了尊敬父母外,还必须要做到孔子所说的“父母唯其疾之忧”,即父母仅为儿女的疾病担忧,而不必为其他事情感到担忧。如果儿女常常让父母担忧,那就没有做到养父母之心,这就有失孝道。例如,与兄弟不能和睦相处,令父母担忧,是不孝,所以“兄弟睦,孝在中”。一个人要做到养父母之心,自然能够对兄弟友悌,做到“财物轻,怨何生”“言语忍,忿自泯”。另外,儿女做出背信弃义、傲慢无礼、不讲廉耻、言而无信等行为都会让父母担忧或者蒙羞,这都是不孝的表现。因此,一个真正的孝子必然是怀德守义、明礼知耻之人,不仅能够侍奉长辈,还力求自己德才兼备,让父母能够安心落意。作为官员,养父母之心还包括忠于职守、清廉公正等方面的内容。如果官员以权谋私,不仅会令父母担忧其因违反国法而入刑,其所作所为还会让双亲蒙羞,这也是古人常讲的“德有伤,贻亲羞”。如果一个人能念兹在兹,自然一言一行都会小心谨慎,时刻警醒自己,这样不仅不会徇私,反而会讲忠信、存礼义,珍惜名节。这就是古人所讲的“求忠臣必于孝子之门”。而养父母之志,就是《孝经》上所说的“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如果儿女能够用自己的才识能力,孝养天下、造福苍生,父母亦能与有荣焉。通过以孝为根、以悌为本的修身,人们就可以处理好家庭及个人交往中的各种伦理关系,做到讲信守义、明礼知耻,并且还能进一步为国尽忠,造福百姓。
中国自古以来就重视血缘关系,重视孝悌之德。在古代的宗族家训中往往都会有“父慈子孝”“兄友弟恭”的教导。但除此之外,孝悌还有更高层次的要求。于孝而言,要把爱父母的心推而广之,去善待天下所有的父母,做到“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然后再进一步用这一颗仁爱之心去关爱全天下的人。于悌而言,要把对兄弟姐妹的爱推而广之,把身边的朋友、同门都作为兄弟姐妹来敬爱关心,甚至将所有友善的国家都视为兄弟友邦,做到亲仁善邻、协和万邦。也正是因为这种“四海之内皆兄弟”的胸怀和文化接纳性,古老中国被誉为“礼义之邦”。可见,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爱人”从爱自己的父母亲人做起,然后爱其长上以及他人,进而“仁民而爱物”,直至“浑然与万物同体”。这种由近及远、推己及人的自然亲情,符合中国古人的道德心理与道德情感,成为儒家思想道德体系的灵魂。
《论语·学而》篇曰:“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孝悌之德培养了人们的爱敬之心,当这种爱打破血亲的界限,向外扩展之时,会使人自觉地生发出向善、向美的追求,生发出忠、信、礼、义、廉、耻之德。中国自古便有“移孝作忠”的说法。孝不仅指孝养父母,还包含着孝养天下的高尚情怀。古人所提倡的忠孝,也并非“愚忠愚孝”,而是以道义、以天下苍生的福祉为最终旨归。《荀子》中明确指出不体恤君主的荣辱,不考虑国家的命运,一味投合君主,苟且容身的人是“国贼”。可见,儒家推崇的忠君,并非是不顾道义、不论是非的忠君,而是协助君主“弘道”。另外,事亲之道还讲究循礼从义。事亲以礼,是通过注重礼仪细节的周到来昭显亲情的可贵。同时礼贵中道,人们在礼的规范下恰到好处地行孝,比如规定“三日而食,教民无以死伤生”,教导人们不可过分沉溺于丧亲之痛,以致绝食损毁自己身体。当父母有过,子女从义而行,劝谏感化,如此才是行孝。事亲循礼、谏亲从义延展到社会上便是知礼守礼,德合乎义,延展到政治上便是崇德尚礼,合乎法度,正言直谏,公正严明。
总之,传统“八德”代代相传,潜移默化地塑造了中华民族独特的价值体系,使得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道德理念和价值追求上都呈现出强烈的君子风格,比如重情谊,讲信义,扬道义,讲究和而不同、包容并蓄等,形成了中华民族特有的精神气质和文化基因。(郭家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