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五一”前后深入落实作风纪律规定强化执纪监督和宣传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为了巩固和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落实省委和兰州大学党委的相关规定,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防止“四风” 问题反弹,现将省委和兰州大学党委关于“五一”前后深入落实作风纪律规定的通知进行转发,请处、室及党员干部遵照执行。
中共兰州大学纪委委员会文件
纪委发〔2014〕4号
关于转发省纪委《关于“五一”前后深入落实作风
纪律规定强化执纪监督和宣传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医工委,各党委、党总支、直属支部,党委各部门,工会、团委:
为了巩固和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防止“四风”问题反弹,省纪委近日下发了《关于“五一”前后深入落实作风纪律规定强化执纪监督和宣传工作的通知》,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宣传教育,严格按照省纪委有关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率先垂范,敢抓敢管,敢于纠正错误,勇于同不良风气作坚决斗争。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领会通知精神,不折不扣的执行,带头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以优良的党风正校风、促教风、带学风。
对顶风违纪者,纪委监察处将严肃处理、公开曝光,情节严重的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中共兰州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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