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28预测在线预测神测网3.2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简报 (第 8 期)

-- 兰大二院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012年7月28日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2年11月26日 点击数: 字号:

 

 

关于开展落实《卫生系统领导干部

防止利益冲突的若干规定》专项活动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卫生系统领导干部防止利益冲突的若干规定》(卫政发〔2011〕92号)和《关于集中开展落实“关于卫生系统领导干部防止利益冲突的若干规定”活动的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医院决定开展落实卫生系统领导干部防止利益冲突的若干规定的专项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中央关于贯彻落实《廉政准则》的要求和卫生部《若干规定》的相关内容,结合正在开展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和效能风暴活动,集中清理当前全院领导干部在防止利益冲突方面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符合医院实际的防止利益冲突制度,促进我院领导干部廉洁履职、规范用权,形成贯彻实施《廉政准则》的长效机制,为医院的快速发展提供保证。  

二、专项活动范围  

(一)医院领导班子成员;  

(二)副处级以上中层干部;

(三)行政后勤科级干部;  

(四)临床医技科室主要负责人。  

三、专项活动内容  

这次专项活动对照《若干规定》有关内容,一方面着力解决一些领导干部当前存在的利益冲突问题,一方面切实抓好有关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  

(一)重点解决以下问题  

1.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领导干部的管理及业务范围内,个人从事药品、医疗器械销售、物资等营利性活动; 

2.《若干规定》中所列人员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其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外商独资医药企业或者中外合资医药企业担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级职务;  

3.领导干部兼任其它医疗卫生单位的领导职务;  

4.领导干部未经批准在社会组织等单位兼职,或虽经批准兼职但领取报酬;  

(二)重点落实回避制度。领导干部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主动回避,及时说明情况,并不得以任何方式施加影响:  

1.与讨论研究的干部任免、职称晋升及人员考录、考核、奖惩等重要事项的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  

2.与招投标采购项目、基建项目承发包、重大资金拨付等项目承担单位或者项目负责人有利害关系的;  

3.与评审评估、考核的医疗卫生单位或者科研项目负责人有利害关系的;  

4.与审评审批、检验检测的健康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存在利害关系的;  

5.本人认为有利害关系的;  

6.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

四、专项活动的步骤和方法

本次专项活动从文件下发之日开始,到年底前结束,共分四个阶段:

1.学习动员(6—7月)。运用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活动,组织领导干部认真学习《若干规定》,促进领导干部增强廉洁自律意识、牢固树立防止利益冲突观念,自觉查找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2.查找问题(8—9月)。

⑴各级领导干部要对照《若干规定》有关要求,对现行规章制度进行分析检查,查找存在的利益冲突问题。

⑵按要求填报《卫生系统领导干部防止利益冲突有关事项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于8月15日前统一交纪委办公室。

3.整改纠正(10—11月)。

⑴要针对查找问题过程中发现的领导干部利益冲突问题,研究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坚决予以纠正。  

⑵结合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研究细化防止利益冲突的具体措施,有针对性地完善工作规则和工作流程,堵塞漏洞,建章立制,切实把防止利益冲突制度落实到各项业务工作中去。

4.检查总结(12月)。要对开展落实《若干规定》情况进行检查总结,形成书面综合情况报告,并报省卫生厅。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把本次专项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和效能风暴行动,精心组织。要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分工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工作落实。

(二)认真开展活动。要严格按照此次活动的步骤和方法进行,规定动作一个都不能少。要认真进行学习动员,不留死角,人人受教育,切实提高认识。按照文件要求,所有的相关人员都要认真填写表格,如实进行申报。对于在活动中弄虚作假、隐瞒不报的,或有问题拒不纠正的,一经发现要按党纪条规严肃处理。

(三)加强督导检查。本次活动是今年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点工作,也是年底惩防体系检查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纪委、监察审计处要按照卫生部的要求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并加强督导检查,确保活动有序推进,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