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安排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05日 点击数: 字体:

各培养单位、各位研究生:  

为维护期末考试的公平、公正,严肃考试纪律,保证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考场安排  

本学期研究生课程教学与暑期学校结合进行,教学任务完成后请及时安排研究生期末考试。专业课考试由各培养单位负责组织安排与实施,公共课由研究生院及开课学院安排,其中《高级英语口语》、《表达性艺术治疗》、《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选读》、《自然辩证法概论(2011)》、《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等课程考核的具体安排由任课老师负责通知,其他公共课考试安排见附件1  

二、考场纪律  

研究生参加考试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详见http://ge.lzu.edu.cn/lzupage/2017/07/07/N20170707101558.html),对违反考试纪律、不服从监考教师管理的违纪、作弊考生,将根据情节轻重参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有关要求  

1.所有采用现场考试的课程,按疫情防控要求组织考试,不得占用课程基本学时课节。各培养单位须于考试前3天将考试时间、地点等重要信息(附件2)发送至pyk@lzu.edu.cn邮箱。

2.各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考试工作,严格组织考务及有关工作。组织我校正式教职工担任监考,并对监考人员严格要求,加强培训;对研究生加强考试纪律要求,严肃考风考纪。  

3.各培养单位相关领导及工作人员要做好专业课考试的巡考工作。研究生院将组织开展巡考工作。  

4.各培养单位通知研究生务必携带证件按时参加考试。研究生须认真阅读考场规则及考试安排,按要求时间地点准时参加考试。

5.有高考阅卷任务的培养单位须提前做好考试安排,统筹协调高考阅卷与考试工作,避免时间冲突。

 

6.任课教师应在课程考试结束后2周内完成试卷的评阅、成绩录入和提交,并打印成绩单。专业课成绩单经任课教师签字后交学院永久存档,公共课考试成绩单经任课老师、开课学院研究生秘书签字后加盖学院公章后送交研究生院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