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上半年毕业研究生相关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25日 点击数: 字体: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保证2020年上半年毕业研究生顺利毕业,结合疫情防控形势,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分批次系统审批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在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中“毕业管理-学院毕业审批”模块中分批次操作学院毕业审批。

1.请将第一批次20206月毕业、结业的研究生按照相应的结果在2020612前完成毕业或结业审批。

2.请将第二批次20208月毕业、结业的研究生按照相应的结果在2020813前完成毕业或结业审批。

3.继续延期的研究生(已超最长学习年限研究生除外)将“毕业审批结果”审批为“延期毕业”,延期时间为“202012月”。

4.超最长学习年限的研究生若不能毕业或结业,将以肄业或退学结果处理(另发通知)。

二、材料报送及相关要求

请将下列相关材料纸质件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贵勤楼B302)。

1.毕业、结业生名册。一式两份,从综合管理系统输出(学院毕业审批后,在“毕业管理”模块下“学院毕业审批”栏目下的“导出毕业名册”项下输出,“毕业”和“结业”研究生名册分别导出,不要报在同一个表中),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签字,经办人签字,加盖公章每页均要签字盖章

2.毕业、结业研究生成绩单。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贴一寸毕业信息照(此照片必须为新华社图像信息采集照片),从综合管理系统输出(在“我的报表”模块下的“研究生成绩单”栏目下输出,打印毕业资格审查结果),研究生秘书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如果成绩单有正反两面,正反两面都要贴照片、签字、加盖公章),依次按毕业、结业生名册顺序排序。毕业研究生成绩单在前,结业研究生成绩单在后。

3.已申请结业换毕业的研究生,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提交该生已通过学位(毕业)答辩同意其毕业的书面材料,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签字,经办人签字,加盖学院公章。不需再报送成绩单。

4.实行研究生毕业与学位授予工作分离的研究生培养单位须参照学位论文要求组织毕业论文查重、评阅和答辩,同时须制定《xx学院毕业工作实施细则》,细则应包含适用对象,毕业条件,毕业论文书写规范及格式,毕业论文查重规则、评阅办法、答辩组织等

5.申请毕业答辩的研究生(仅毕业不授予学位)须填写毕业申请书及毕业论文答辩材料(表格下载地址为http://ge.lzu.edu.cn/upload/doc/N20200518173626.zip)。一式两份,填写要求详见表中说明。

6.申请毕业答辩的研究生(仅毕业不授予学位)毕业论文纸质版。一式一份,研究生院将归入档案馆。

三、时间要求

1.实行研究生毕业与学位授予工作分离的研究生培养单位,请于202065日之前将学位评定分委会通过后的《xx学院毕业工作实施细则》(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签字,加盖公章)报研究生院备案。根据学科特点,若研究生培养单位认为不宜实行毕业与学位授予工作分离,则无须制定相关细则。

2.上述其余材料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分批次报送。第一批次20206月毕业、结业的研究生于2020615日前完成报送;第二批次20208月毕业、结业的研究生于2020814日前完成报送。未提交相关材料的研究生只能按照退学或者未换证处理。

 

 

研究生院

202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