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患者高值耗材使用原则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27日 点击数: 字体:

医保新农合患者高值耗材使用原则

 

根据医保局及卫计委要求,为了合理使用医保基金,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医保患者及新农和患者在使用高值耗材时所遵循的原则:

1、优先使用国产材料,严格控制患者自付比例。(市医保患者自付比例小于或等于25%,甘肃省城乡居民重大疾病患者小于或等于30%)。

     2、根据甘肃省医保局文件规定甘社保函[2014]43号,对相关医用高值耗材实行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管理,超出部分告知患者并签署知情同意书后,超额费用有个人自负。

    3、根据兰州市医保局的文件规定兰医保[2015]32号,市医保患者对相关高值耗材材料实行“双定”管理,要求使用率达到80%,使用不达标的医保局不予支付。如选择使用规定范围以外的高值耗材,将使用情况上报医保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