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兰州大学“一带一路”专项项目申报通知
各科室及实验所(室):
兰州大学已开始申报2018年“一带一路”专项项目,具体内容现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结合“双一流”建设,加强对“一带一路”建设重大基础理论问题的研究阐释,加强对“一带一路”建设中紧迫突出问题的对策研究,为深入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提供持续理论支持和智力支持,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二、重点支持范围和项目类型
1.重点支持范围:中国-中亚-西亚经济走廊相关主题、甘肃融入“一带一路”研究相关主题。
2.项目类型
兰州大学“一带一路”专项项目类型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及后期资助项目。
(1)重点项目。以国家和地方重大需求为导向,强化科学目标,集中优势力量,针对“一带一路”经济发展的关键科学问题进行有组织的集成研究,鼓励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交流合作。强调学科交叉与融合,培育新的学科方向和新的学科增长点。申请人按照《兰州大学“一带一路”专项重点项目2018年度重点课题指南》(附件1)进行重点项目投标。重点项目资助金额30万元,项目执行期限为2年。
(2)一般项目。以自主创新为特征的探索性研究,面向理论要求和政策需求,提出切实管用的思路和方法。一般项目资助金额10万元,项目执行期限为1年。
(3)后期资助项目。申请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需完成80%以上(退休科研人员申报的成果完成比例不低于60%),并且是尚未出版的学术专著或学术资料汇编、工具书等。后期资助项目资助金额10万元,项目执行期限为1年。
三、申请人条件和限项规定
1.申请人条件
(1)申请人应是兰州大学在编在岗教学科研人员,保证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从事项目的研究工作,且为项目的实际执行人。
(2)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获准立项的《兰州大学“一带一路”专项**项目申请书》和《任务合同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
2.限项规定
(1)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一带一路”专项项目。
(2)已承担2015、2016、2017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一带一路”项目,到期未提交结项材料的老师,本年度不能申报。
五、项目报送要求
申请人应根据项目类型填写项目申请书,按照《兰州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科学合理编制经费预算;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请资格。
请各位申请人于2018年4月23日前报送以下材料至科技处项目办公室(行政楼三楼连廊):
{C}<!--[if !supportLists]-->(1){C}<!--[endif]-->《兰州大学“一带一路”专项重点项目申请书》纸质版1份,活页一式6份;
{C}<!--[if !supportLists]-->(2){C}<!--[endif]-->《兰州大学“一带一路”专项一般项目申请书》纸质版1份,活页一式6份;
{C}<!--[if !supportLists]-->(3){C}<!--[endif]-->《兰州大学“一带一路”专项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纸质版一式6份,成果样稿一式6份,书稿和成果概要均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不得以任何形式出现申请人姓名和单位等信息;《申请书》统一用A3纸打印,中缝装订,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ldeyxmbw@163.com(以“项目类型+申报人姓名”命名邮件)。
联系人: 陈群飞 严毅 李遂
联系电话:0931-8942722
附件:
科技处
2018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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