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推荐兰州大学科技成果转化咨询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各处、部(室)、临床医技科室、科研机构、教研室及直属部门:
根据《兰州大学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校科〔2016〕15号),现请各学院按照以下条件积极组织推荐科技成果转化专家咨询委员会成员,名额不限。
推荐专家应满足的条件:
咨询委员会成员应由精通各行业成果交易和运作流程的专业人员、法律、风投、产权评估和融资等人员组成,尤其注重具有熟悉国际行业运作流程的人才参与。咨询委员会主要对科技成果转化提供咨询帮助。
请于1月18日下午5:00前将“推荐咨询委员会专家基本信息表”(见附件)反馈至科技处成果办邮箱ldeycgb@163.com。
联系电话:8942722
科技处
2018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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