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甘肃省知识产权专家库入库专家人选的通知
各处、部(室)、临床医技科室、科研机构、教研室及直属部门:
接甘肃省知识产权局“关于推荐甘肃省知识产权专家库入库专家人选的通知”,请按以下条件积极申报,名额不限。
推荐专家应满足的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工作责任心强,能够认真、公正、廉洁履行专家职责;
2.社会公信力高,具有较高业务素质及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无被取消评审专家资格等情形;
3.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累计5年以上;
4.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以本通知印发之日计算);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或省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可适当放宽年龄。
(二)专业条件
1知识产权专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推荐入库知识产权专家。
(1)从事知识产权服务或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精通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和国际规则,掌握知识产权代理、法律、信息、商用化、咨询、培训等某一方面或几个方面的技能,在本领域内具有较高知名度:取得专利代理人、律师、资产评估师等资格之一,且执业5年以上;
(2)从事专利审查工作,精通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和国际规则,具有5年以上的专利案件审查经验,担任五级(含)以上级别审查员。
(3)从事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或知识产权研究工作,精通知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掌握国内外知识产权发展态势,熟悉知识产权相关重大战略和宏观政策,对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有全面了解;能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及服务等方面提出建设性观点和建议,能在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等方面开展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
2专业技术专家
从事机械、电学、通信、医药、化学、光电技术、材料、工业设计等某一专业领域的学术研究或技术研发工作,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熟悉本技术领域国内外最新技术及市场发展动态,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业资质,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3经济管理专家
从事与知识产权相关的金融、经济工作,在本领域具有一定知名度,熟悉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险、证券化等相关政策,对我省知识产权金融工作发展有较为全面的了解,能对我省知识产权金融发展提出建设性观点和建议。
请于1月16日上午11:30前将“申请专家库人员基本信息表”(见附件)反馈至科技处邮箱:ldeykyk@163.com 。
联系电话:8942722
附件:申请专家库人员基本信息表
科技处
2018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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