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甘肃省科研分支机构的通知
各临床医技科室、研究所室:
根据《关于开展科研分支机构认定工作的函》(甘科计函〔2017〕140号)(附件1),现将我院申报甘肃省科研分支机构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认定分支机构应具备的条件
1.分支机构、技术转移机构为国外、省外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科技型企业在甘肃独立建设并注册的法人。联合实验室应具有双方合作共建协议,由双方共同出资建设;
2.有独立办公场地和科研场所,场地相对集中,具备开展科学技术研究或成果转移所必需的仪器设备和基础设施;
3.有在分支机构从事科研活动或技术转移的专职团队和人员;
4.有可转移转化的科研成果(含专利);
5.内部管理规范,有明确的章程和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
6.能够为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支持和后勤保障;
7.相关证明附件材料(营业执照、共建协议、科研成果、管理制度等)。
二、注意事项
1.请有意申报的机构按照《甘肃省科研分支机构认定办法(试行)》(附件2)具体要求,按照申报科研分支机构类型分别填写《科研分支机构(联合实验室)申请表》(附件3)、《技术转移机构申请表》(附件4)。认定申请材料附件应包括申请认定应具备的条件的1-6项。
2. 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按照申报类型在封面分别注明“甘肃省科研分支机构认定申请材料”、“甘肃省联合实验室认定申请材料”、“甘肃省技术转移机构认定申请材料”,于2017年11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含附件)报科技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ldeyxmbw@163.com。
3.申报材料所列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
4.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兴莲 孙寿仁
联系电话:8942722
电子邮箱:ldeyxmbw@163.com。
地点:行政三楼科技处
附件1 关于开展科研分支机构认定工作的函(甘科计函〔2017〕140号)
附件2 关于印发甘肃省科研分支机构认定办法(甘科计规〔2017〕7号)
科技处
2017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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