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干细胞及转化研究等 重点专项2018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科室、研究所(室):
根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国发〔2014〕64号)的总体部署,按照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组织管理的相关要求,科技部现公布了“干细胞及转化研究”等15个重点专项2018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现将与医学相关的指南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与医学相关的指南:“干细胞及转化研究”试点专项和“蛋白质机器与生命过程调控”重点专项项目(见附件1和2)
组织申报要求及评审流程
1. 须根据指南支持方向的研究内容进行申报,项目可下设课题。项目应整体申报,须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标。项目申报单位推荐1名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每个课题设1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可担任其中1个课题的负责人。
2. 项目的组织实施应整合集成全国相关领域的优势创新团队,聚焦研发问题,强化基础研究、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和典型应用示范各项任务间的统筹衔接,集中力量,联合攻关。
3.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评审采取先预申报、后正式申报书两步进行,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项目申报单位根据指南相关申报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填写并提交3000字左右的项目预申报书,详细说明申报项目的目标和指标,简要说明创新思路、技术路线和研究基础。项目申报单位应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
—专业机构在受理项目预申报后,组织形式审查,并根据申报情况开展首轮评审工作。首轮评审不需要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根据专家的评审结果,遴选出3-4倍于拟立项数量的申报项目,进入答辩评审。对于未进入答辩评审的申报项目,及时将评审结果反馈项目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申报单位在接到专业机构关于进入答辩评审的通知后,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填写并提交项目正式申报书。
—专业机构对进入答辩评审的项目申报书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答辩评审。申报项目的负责人通过网络视频进行报告答辩。根据专家评议情况择优立项。对于支持1-2项的指南方向,如答辩评审结果前两位的申报项目评价相近,且技术路线明显不同,可同时立项支持,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结合过程管理开展中期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后续支持方式。
二、申请资格要求
1. 项目(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1958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干细胞及转化研究”重点专项设立青年科学家项目,青年科学家项目不设课题,项目负责人及参与人员均应为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青年科学家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具有高级职称和博士学位。
3. 项目(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课题)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
4. 限项要求详见附件3。
具体申报方式
网上填报。请有意向申报者提前联系我院科技处(8942722),以便生成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登陆信息。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预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17年10月18日8:00至12月1日17:00。
联系方式:
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
技术咨询电话:010-88659000(中继线)
技术咨询邮箱:program@most.cn
2. 科技部各专项咨询电话:
(1)“干细胞及转化研究”试点专项咨询电话:010-88225076、010-88225068。
(2)“蛋白质机器与生命过程调控”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494。
3. 兰大二院科技处联系人:张德奎 陈群飞 联系电话:8942722
附件:
3.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干细胞及转化研究等重点专项2018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科技处
2017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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