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各科(室)、研究所(室):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的精神,为做好我校2017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
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外青研究基金项目等。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项目类型,其申请接收时间将另行公布。对于随时受理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二、申报基本流程
1. 2017年度所有项目类型均采用“在线方式”申请项目,请申请人登陆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准确选择相应申请项目类型(含亚类说明和附注说明),按照相关要求在线填写申请书,并将申请书附件材料电子化上传。建议将特别要求提供纸质原件的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伦理证明等在申请书正文中扫描上传。
对于以下用户可以直接使用原用户名及密码:
(1) 曾获资助的项目负责人
(2) 在线申请过项目的申请人
对于无系统账号的人员,请发送姓名+职称+电子邮箱至13919387090增设新账户。
2. 请申请者遵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预算编报须知》和相应类型项目的有关管理办法,按撰写提纲要求填写申请书,并根据《兰州大学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附件1)逐项核对并签名确认。
校内人员查重:
所有项目申请书(项目组成员确定)请于2017年3月1日15:00前,在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系统中提交,学校科研处汇总后进行校内查重,并将查重信息及时反馈申请者,查重结束后将统一退回,继续完善修改申报书。
注意:此查重结果,并不能完全避免项目超项。因此,请申请者本着对自己和他人负责的态度,在选择项目组研究成员时,一定要征得参加人员的同意并由本人签字确认,对编造虚假人员信息,因项目组成员不知情而造成项目初审未通过者,后果自负。
4. 申请项目经以上审查合格后方可打印正式纸质申请书,并经项目组全体成员签字后双面打印一式两份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伦理证明等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务必保证电子版申请书与纸质版一致(版本号一致,申请书水印为nsfc2017),于2017年3月6日12:00前上交项目办。同时上交签字的《兰州大学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
三、注意事项
1. 请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指南》、《预算编报须知》和相应类型项目的有关管理办法。
2. 特别注意:为防范学术不端行为,避免重复资助,自然科学基金委通过计算机软件对申请书内容(申请书整体及立项依据、研究内容、研究方案和创新点方面)进行比对(相似度检查),特别提醒申请人注意:
(1)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类型项目向同一科学部或不同科学部申请;
(2) 受聘于一个以上依托单位的申请人,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通过不同依托单位提出申请;
(3)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4)不得将已获资助项目(或近似内容),向同一科学部或不同科学部提出重复申请。
以上情形如有查实,将提交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处理。请各位申请者要严格遵照基金的有关规定,不得出现学术不端行为。
3.特别说明:申请书中所列的经费预算也要经过评审专家审定,一旦项目获得资助,不允许在提交计划书时无故变更申请书中的经费预算(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差旅三项、设备费不得高于申请书预算),请申请人认真填写经费预算表。
4. 我校高级职称科研人员参与外单位项目申请者,须填写《兰州大学2017年度参与外单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承诺书》(附件2)。
四、项目申请受理院内截止日期
1. 电子申请书受理校内截止日期:2017年3月1日15:00
2. 纸质申请书受理校内截止日期:2017年3月6日12:00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德奎 王兴莲 陈群飞
电话:8942722 E-mail: ldeyxmbw@163.com
相关链接:有关链接:
l 关于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申报等有关事项的通告
附件1. 兰州大学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doc
附件2. 兰州大学2017年度参与外单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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