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大二院通过无烟卫生机构和健康促进医院验收
为贯彻落实《甘肃省城乡居民健康素养提升工程行动计划(2014-2020年)》(甘政办发〔2014〕92号)的有关要求,根据省卫计委《关于开展无烟卫生机构和健康促进医院创建活动的通知》精神,近日,甘肃省健康教育所副所长钱国宏一行四人来院验收无烟卫生机构和健康促进医院创建工作,并最终通过验收
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创建无烟医院和健康促进医院领导小组组长童明辉,院长办公室、党委宣传部、后勤保障处、医务处、保卫处、护理部、门诊部等负责人参加检查。在座谈会上,童明辉代表医院对验收组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随后对我院创建无烟医院和健康促进医院以来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成效进行了专题汇报。
验收组随后来到门诊大厅、戒烟门诊、心理咨询门诊、内分泌科、心内科、眼科中心及餐厅等场所,采取现场查看、翻阅记录、问卷调查、询问等形式进行了全面验收。
在随后的意见反馈会上,钱国宏代表验收组对我院创建无烟医院和健康促进医院以来控烟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宝贵意见。
(稿源:环卫科 孙永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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