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阅兵放假安排的通知
各处、部(室)、中心、科、所及直属部门:
根据《关于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日调休放假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5〕1号)和我院安排,2015年9月3日—5日全院放假3天,9月6日(星期日)正常上班,放假期间门急诊照常应诊。
注意事项:
1. 各科室要认真加强水、电、气和各种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切实加强防火、防盗等安全保卫工作。
2. 各科室在节日期间,值班人员不得饮酒及酒后上岗,务必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离岗、空岗、脱岗,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
特此通知
院长办公室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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