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埃博拉出血热传染病全员培训的通知
各部、所、科室:
根据国家卫计委文件《埃博拉出血热防控培训工作的通知》要求及《甘肃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实施细则》中学分要求规定:每年参加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获得学分数不得低于5学分。医务处继续教育科、公共卫生科于2014年9月5日(星期五)下午3点在综合楼5楼学术厅举办埃博拉出血热 知识培训,并进行考试。要求全院所有人员必须参加,未参加培训和考试人员一律不予办理传染病继续教育学分证,2014年度继续教育任务视为未完成。
医务处继续教育科 公共卫生科
201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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