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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转发教育部科技司《关于做好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第二批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

编辑: 图: 来源: 发布时间:2014年06月19日 点击数: 字号:【

各临床医学中心、研究所(室)、科室:

近期,教育部科技司发布了《关于做好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第二批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见附件),为做好我院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推荐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临床医学中心、研究所(室)、科室按照通知要求组织相关科研人员申报。

 一、项目申报 
     1. 同一项目只能通过一个推荐单位申报一次。 
     2. 根据《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承担人员管理的暂行办法》,项目技术负责人需为在职人员,限申报一个项目;在研项目(课题)负责人不能作为项目技术负责人申报项目,不得因申报新项目而退出目前承担的项目(课题);项目主要参加人员的申请项目和在研项目总数不能超过两个(2014年12月31日前结题验收的在研项目可不计入)。科技部将组织对项目申请人资格进行复查,如发现违反以上规定者,取消申报项目。
     3. 申报部门应针对指南明确的重点和目标组织项目。申报项目应提出明确的研究目标和考核指标,提炼出需要解决的核心和关键技术,突出研究重点。 
    4. 围绕确定的研究目标组织研究队伍,鼓励跨单位、跨部门组织研究队伍,研究队伍要精干,结构合理,体现优势互补。鼓励产学研用结合,鼓励开展高水平双边和多边国际合作。对于产业目标明确的项目,企业牵头优先考虑。 
    5. 项目实施年限为3年左右。指南二级标题的研究方向进行申报,无二级标题的可按一级标题的研究方向进行申报。
    6. 申报材料应如实反映申报部门的工作基础和研究条件,以及参加人员的基本情况,如实反映申报项目与有关国家科技计划在研项目(课题)的关联。
    7. 本次项目申报时,不预先对申报项目设定预算控制额度,项目申报者应根据项目研究实际需求,结合现有的支撑条件和自身情况,实事求是地提出项目经费需求。所提出的项目经费需求将作为立项评审的重要参考因素,以及立项后进一步细化编制项目概预算方案的重要依据。
    8. 申报项目若提出回避专家申请的,须在提交项目申请书的同时,由申报者出具公函提出回避专家名单,并说明理由。每个项目申请回避专家人数不超过3人。对于理由不充分或逾期提出申请的,不予考虑。 
    9. 项目申报者应遵守《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评估评审行为准则与督察办法》,如有违规,科技部将记录在册,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推荐基本要求

1.请根据科技部通知和指南具体要求,结合自身学科优势,选择前期基础较为成熟的项目进行申报。

2.每个指南申报方向每校限报1项。

3.申报材料上报前,请通过项目申报中心查询相关人员承担在研项目情况,避免重复申报。

二、材料报送

请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网上材料填报,于7月25日前,将网上直接生成并打印的项目申请书(纸质,一式两份)交至项目办,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deyxmbw@163.com。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科技部联系人: 社会发展科技司生物医药处   张兆丰  010-58881473

兰大联系人:张东凯   8914330

项目办联系人:王兴莲 陈群飞 8942722

邮箱:ldeyxmbw@163.com

 

附件:1.关于做好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第二批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 

           2.  科技部《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第二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地址:http://www.most.gov.cn/tztg/201406/t20140606_11357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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