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2013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30日 点击数: 字体:

各位处长:

   根据学校《关于认真做好2013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内容转发如下:

  一、医院所有在职正副处级干部要严格按照规定要求,积极主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真实准确填写《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自觉接受监督。

  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应由本人亲笔填写,并在封面签字后,于201419日前,交党委组织部,汇总后上交学校党委组织部。

  三、《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请用A4纸张、正反两面打印并装订。

  四、严格遵守报告纪律。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不如实报告、隐瞒不报的,要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

                                                             党委组织部

2013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