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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在兰大账户上的科研经费管理使用情况复查工作的补充通知

编辑: 图: 来源: 发布时间:2013年11月14日 点击数: 字号:【

各有关项目负责人:

针对近日在科研经费管理使用情况复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现做一补充通知和说明。

  1. 本次复查只针对在兰大账户上的科研经费,时间范围为2011年以来立项的科研经费(在研或结题)和2011年以前立项而目前尚未结项的科研经费。在我院财务账户上的科研经费不需核查;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亦不在核查范围。
  2. 已开通“兰大财务处网上预约报账系统”账户的老师(名单见附件1)登录该系统后即可查询本人的所有项目编号、余额、经费支出控制额度、未还清暂付款等信息。建议在兰大财务处有经费的老师尽快开通该功能(只需将手机号码报至科研科即可),相关事项请查看二院网站公告栏2013年9月11日及11月8日发布的关于校财务“网上预约报账系统”的通知。
  3. 未开通“预约报账”功能的老师经费余额查询方法:登录兰大财务处网页“财务信息查询及网上叫号系统”——“用户登录”选择“项目查询”——数据类型选择“财务处数据”——“部门编号”为经费卡号前6位数字,例如902000或537000——“项目编号”为经费卡号后6位数字——“密码”一般为项目编号,如提示“项目不存在或未注册”,请先注册再进行查询。请妥善保管密码,如提示“密码错误”请自行联系校财务处重置密码。
  4. 财政拨款的科研经费一般称为纵向科研经费,如科技部、卫生部、省科技厅、卫生厅等部门立项的课题经费,企事业单位、民间组织等委托的项目经费一般称为横向经费,如某某公司、某某医院等。其他单位申请到的纵向课题划拨过来的经费,只要我院不是合作申报单位(申报书、任务书中合作单位一栏未出现)均为横向经费。
  5. 进行过分配的经费由实际控制人复查,即虚分的经费由项目负责人填写,实分的经费由该项目组成员填写。

 温馨提示:

★兰大对个人科研经费均是由项目负责人负责管理,您的经费支出情况我院科研处不会有任何记录,请依据以上提供的方法自助查询或前往兰大财务处现场查询。

★经费入账单蓝联是您的科研经费凭据,请一定妥善保管。

★附件2为兰大科研管理系统中导出的2011年以来到账的经费,可作一参考。其中不能体现出部分分配经费的情况,请自查。

 

附件1:已开通“网上预约报账系统”人员名单

附件2:2011-2013年到账经费明细表

 

科研科

2013-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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