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折的功能锻炼
骨折早期是指伤后两周以内,受伤局部反映明显,肿胀达最大限度,骨痂尚未形成时。锻炼的方法是在关节不活动的情况下,主动的使肌肉收缩和舒张,以锻炼肌肉为主。锻炼上肢肌肉的方法是用力握拳和充分伸直手指。锻炼下肢肌肉的方法是用力收缩和放松股四头肌,以及用力使踝关节背伸、跖屈及伸屈足指。
骨折中期是指伤后3—6周,骨痂已逐步生成或成熟,局部肿胀反应消失,骨折端已较稳定,接近临床愈合,此时可以做较大幅度的关节活动,但对不利于骨折连接和稳定的活动应予限制。
骨折后期愈合己较坚固,骨折已达临床愈合,外固定已解除,关节活动范围已逐渐恢复正常。这时要通过全面的肌肉和关节锻炼,逐步恢复肢体的功能。对于活动功能仍有不同程度障碍的关节和肌肉,要继续有针对性的进行锻炼。例如股骨干骨折后期遗留膝关节功能障碍,股四头肌萎缩,即需重点练习膝关节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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