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保健科】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2年08月20日 点击数: 字体:

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实施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管理办法》。

二、发现甲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病例后,应首先以最快的方式,2小时内上报我院预防保健科或城关区疾控中心,同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

三、乙类传染病中除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甲型H1N1流感、艾滋病和肺炭疽按甲类传染病报告外、其他病种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病例,于6小时内填写传染病报告卡。

四、门诊传染病报告采用二级联网的报告途径。即:首诊医生登记门诊日志及传染病报告卡,交本科室收卡员核实、填写传染病登记本后,由预防保健科分类登记,核实后通过网络直报。

五、住院部原则上不收住传染病人,如急诊入院,一经发现为传染病,本院主管医生应填卡,签名。交本科室收卡员进行传染病登记及核对出入院登记本后,及时送往预防保健科。

六、任何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