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兰州市科技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02日 点击数: 字号:【

各临床医技科室、研究所(室)、医学中心:

 为充分发挥科技专家在全市科技创新和决策服务中的咨询参谋作用,按照《关于组建兰州市科技专家库的通知》(附件1),征集科技领域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专家条件

推荐入选兰州市科技专家库的专家为全市科技创新主要学科(含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经济领域专家及第一、二、三产业领域)的高层次科技人员及管理人员。采取专家个人自愿申请、医院审核推荐、市科技局综合遴选入库的方式进行。

(一)基本条件

1.入库专家应熟悉市内外科技领域相关行业的最新发展动态,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

2.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职业道德,社会公信力高,同时不存在学术道德问题,没有失信、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能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认真、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3.具有较高的专业学术水平,熟悉相关领域或行业的创新动向,熟悉兰州市经济发展状况,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了解科技活动的特点与规律。

4.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所从事的业务工作,专家年龄原则上一般不超过65周岁。国家级专家、部分稀缺专业人才,身体健康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5.长期在科研一线工作,时间和精力上能保证完成相关咨询、评议、评价、评审服务等工作。

(二)专业条件

科技领域专家

①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在相关领域工作5年以上;

②国家或省科学技术奖励获得者。

③具有丰富的科技管理、研究和咨询服务工作经验,从事相关研究或管理工作10年以上。

④担任国际或国内学术组织高级职务,或参与过国际或国内外主要技术标准制修订工作。

二、入库专家职责

入库专家受市科技局委托,负责对区域创新发展规划编制、科技项目评审及结题验收、科技成果评价等工作进行独立、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估、评价,并对评审、评价等结果的真实性负责。

市科技局根据评价、评审等对象的难易程度、工作量大小、工作时间长短等按有关规定向评价专家支付报酬。

三、入库方式

凡符合规定资格条件的人员,需填写《兰州市科技专家入库申请表》(附件2)并发送至邮箱:ldeycgb@163.com

四、征集时间及联系方式

截止时间:2021年3月19日

联系电话:0931-8943569

联系人:赵静 郭成主 陈国栋

附件:1.关于组建兰州市科技专家库的通知

         2.兰州市科技专家入库申请表

 

                             科技处

                               2021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