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临床医技科室、研究所(室)、医学中心:
为充分发挥科技专家在全市科技创新和决策服务中的咨询参谋作用,按照《关于组建兰州市科技专家库的通知》(附件1),征集科技领域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专家条件
推荐入选兰州市科技专家库的专家为全市科技创新主要学科(含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经济领域专家及第一、二、三产业领域)的高层次科技人员及管理人员。采取专家个人自愿申请、医院审核推荐、市科技局综合遴选入库的方式进行。
(一)基本条件
1.入库专家应熟悉市内外科技领域相关行业的最新发展动态,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
2.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职业道德,社会公信力高,同时不存在学术道德问题,没有失信、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能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认真、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3.具有较高的专业学术水平,熟悉相关领域或行业的创新动向,熟悉兰州市经济发展状况,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了解科技活动的特点与规律。
4.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所从事的业务工作,专家年龄原则上一般不超过65周岁。国家级专家、部分稀缺专业人才,身体健康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5.长期在科研一线工作,时间和精力上能保证完成相关咨询、评议、评价、评审服务等工作。
(二)专业条件
科技领域专家
①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在相关领域工作5年以上;
②国家或省科学技术奖励获得者。
③具有丰富的科技管理、研究和咨询服务工作经验,从事相关研究或管理工作10年以上。
④担任国际或国内学术组织高级职务,或参与过国际或国内外主要技术标准制修订工作。
二、入库专家职责
入库专家受市科技局委托,负责对区域创新发展规划编制、科技项目评审及结题验收、科技成果评价等工作进行独立、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估、评价,并对评审、评价等结果的真实性负责。
市科技局根据评价、评审等对象的难易程度、工作量大小、工作时间长短等按有关规定向评价专家支付报酬。
三、入库方式
凡符合规定资格条件的人员,需填写《兰州市科技专家入库申请表》(附件2)并发送至邮箱:ldeycgb@163.com。
四、征集时间及联系方式
截止时间:2021年3月19日
联系电话:0931-8943569
联系人:赵静 郭成主 陈国栋
附件:1.关于组建兰州市科技专家库的通知
科技处
2021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