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导师:
接学校通知,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的科研成果将作为今年业绩津贴分配的一项指标。为做好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科研成果的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的科研成果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2015年获得硕士学位人员
(二)在学期间,作为主要作者以兰州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在SCI、SSCI、CSSCI收录刊物上发表的科研成果。
主要作者是指:本人署名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
二、报送时间及材料
在3月10日上午10点前各位导师将2015年获得硕士学位人员在学期间发表科研成果信息统计表(见附件)和科研成果首页复印件报送研究生处办公室,同时将统计表的电子版发至ldeyyjsk@126.com。
三、其他
(一)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的科研成果以申请人在申请学位时提交的成果信息为准,导师不再提供详细清单。
(二)导师提交的科研成果首页复印件上须注明期刊名称、发表时间。
(三)未按时报送或报送有误,将会影响到导师的业绩津贴。
(四)研究生院将对学院上报的科研成果进行核实,最终以研究生院核实结果为准。
附件:2015年获得硕士学位人员在学期间发表科研成果信息统计表
研究生处
2016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