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临床科室:
根据《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兰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定岗医师管理办法>的通知》(兰人社发[2014]90号)要求,请各科室认真学习文件精神,以科室为单位于下周三(4月23日)之前将所需材料交至医疗保险管理处办公室(综合楼负一楼)。
需交材料:
2、《兰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岗医师申请登记表》照片栏同底照片一张;
3、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复印件。
联系电话:8942612 8942340
兰大二院医疗保险处
201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