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项目负责人:
省卫生厅近期对省中医药管理局立项科研课题(以下简称科研课题)进行清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的依据、形式及范围:
按照《甘肃省中医药管理局科研课题管理暂行办法》和科研课题《任务书》或《申请书》,采取承担单位自查和省中医药管理局审核相结合的形式,对2002年至2010年科研课题进行清理。
二、报送材料及有关要求
(一)请科研课题负责人依据科研课题《任务书》或《申请书》,做好科研课题自查工作,要求每个科研课题组填写《甘肃省中医药管理局科研课题完成情况报告表》和《甘肃省中医药管理局科研课题管理报告》(见附件1),凡通过科技成果鉴定的,附《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复印件)。将电子版于4月19日发至13919387090@139.com,纸质版各一式两份交至项目办。
(二)省卫生厅将对报送材料进行审核,通报科研课题清理结果,对进展缓慢或根本无进展或不按时报送材料的科研课题,将作出相应的处理意见。同时清理结果将作为今后甘肃省中医药管理局科研课题立项的重要依据。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婷婷 陈群飞
联系电话:8942722
附件:1.甘肃省中医药管理局科研课题完成情况报告表和甘肃省中医药管理局科研课题管理报告
科技处
2013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