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临床医学院研究生培养关键环节一览表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29日 点击数: 字体:

 

第二临床医学院研究生培养关键环节一览表

        培养环节

 

角色

培养计划

学术研讨与学术交流

资格考试

开题报告

中期考核

科研训练与劳动实践(学术型)

专业实践(专业型)

时间

新生入学后一个月

在学期间(最迟预答辩前完成)

第三学期

最晚第三学期末

第四学期

在学期间(最迟预答辩前)

研究生

个人培养计划包括课程学习和必修环节两部分。

学术研讨(组会):对于学术学位研究生应至少每2周举办一次,每人每学期参加学术研讨的次数不得少于8次。对于专业学位研究生应至少每2周举办一次,每人每学期参加学术研讨的次数不得少于4次。

学术交流:研究生在学期间应进行广泛深入的学术交流,形式包括参加国际国内学术会议、参加学校或学院组织的学术报告或研究生学术年会每学年的次数不得少于2次。

直博生、硕博连读研究生。

 

在研综系统中申请,待导师审核后,导出《资格考试登记表》,一式一份,考核结束后交至研究生处

入学后需第三学期完成开题报告的人员,以及因申请提前毕业等其他原因需要参与本次开题的研究生。

 

在研综系统中申请,待导师审核后,导出《开题考核登记表》,一式两份,考核结束后交至研究生处。

完成开题报告需参加本次中期考核的人员以及因其他原因需要参与考核的研究生。

 

在研综系统中申请,待导师审核后,导出《中期考核登记表》一式两份,考核结束后交至研究生处。

教学科研训练的形式:可以是参与导师课题、导师指导下的独立研究,承担或参与科研项目、系统担任某一门本科生课程助教等。

劳动实践活动形式:包括社会实践、医疗实践、社会调查、创新创业、科技开发和服务等。

专业型硕士研究生:按照卫健委颁布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细则》进行,参加培训基地的主要二级学科相应科室的临床诊治工作,进行不少于33 个月的科室轮转培训。
专业型博士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参加18 个月的相关科室轮转临床诊治工作。具备副高医师及以上职称的研究生可免修此环节,但须参加临床能力考核。临床能力考核由本专业领域副高医师及以上职称的 5 位专家(其中正高职不少于 3 位,外单位专家不少于 1 人)组成的考核小组进行考核。

 

专业型需在系统中导出的《专业实践报告》一式一份,以导师为单位收齐统一交给研究生处。

导师

导师可根据科研(实践)工作需要,调整研究生计划修读的课程,也可以给研究生指定修读全校范围内任意课程。

导师可在入学时做出要求,在综合管理系统审核时严格审查《组会记录本》和学术交流的图文材料,符合者可给于通过。

在研究生综合系统中同意学生该环节的申请。

在研究生综合系统中同意学生该环节的申请。

在研究生综合系统中同意学生该环节的申请。

在研究生综合系统中审核学生该环节的上传材料,符合者可给于通过。

临床医学学位授权学科点

 

 

组织实施资格考试;
考核专家组要求:不少于5名博士生导师(含导师);专家均为博士生导师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其中博士生导师应不少于三分之二。

组织实施开题报告;

考核专家组要求:成员至少3人且为奇数;导师可担当专家组成员但不可担任组长;
硕士研究生:均为硕导,至少一位外单位专家。
博士研究生:均为博导或至少一名博导且其他成员具有正高职称的硕导,至少一位外单位专家。

组织实施中期考核;

考核专家组要求:不少于5名专家(含导师)组成考核组,人员遴选应具有代表性。

 

研究生处

维护培养方案,确认学生匹配正确;

指导学生制定个人培养计划。

学院组织研究生学术年会等学术活动,要求在籍研究生参加。

 

复核该环节电子版材料,系统反馈成绩,给于学分,

 

提供参加考核人员名单,根据报送专家情况进行系统分组,督查现场,系统反馈成绩,收集学生全部纸质版材料盖章后及时入档。

提供参加考核人员名单,根据报送专家情况进行系统分组,督查现场,系统反馈成绩,给于学分,收集学生全部纸质版材料盖章后及时入档。

提供参加考核人员名单,根据报送专家情况进行系统分组,督查现场,系统反馈成绩,给于学分,收集学生全部纸质版材料盖章后及时入档。

复核该环节电子版材料,系统反馈成绩,给于学分,收集《专业实践报告》纸质版材料盖章后及时入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