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名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各临床医技科室、研究所(室)、医学中心: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 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教科技厅函〔2022〕12号,见附件1),兰州大学启动了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项目的提名工作。现将我院提名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方式
(一)单位提名
中央部委所属高等学校的各类研究成果,由学校直接提名。提名数量不限,提名号和校验码由所在学校发放。通过我院申报项目,请于 2022年4月7日前与科技处成果办联系,申请提名号和校验码。
(二)专家或组织提名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可以3人联合提名1项所熟悉专业的研究成果或 1 名青年科学奖人选;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校长、教育部科技委各学部、中华医学会可提名1名青年科学奖人选。
二、基本条件
提名项目(人选)必须符合《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见附件 5)的有关要求,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提名项目第一完成单位是高等学校。
2.提名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应当于2019年12月31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3.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推荐。
4.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
5.已获得或正在申报的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奖励的项目技术内容,不得提名2022年度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
6.专用项目的相关内容应当在提名前已定密,并需提供相应的定密文件。
三、提名程序
(一)提名书填写
1.提名书是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评审的主要依据,提名单位、提名专家或组织须按照《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手册》(见附件6)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并对所有完成人(青年科学奖候选人)的政治立场、师德学风、教书育人等情况进行评价。
2.于2022年4月15日起凭提名号和登录口令登录“教育部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jybkjgl.moe.edu.cn/kjpj,系统开放时间为工作日8:00—20:00,节假日8:00—18:00),按要求在线填写、提交和提名。
(二)提名公示
提名项目(人选)须在所有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提名。公示内容与公示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
四、材料报送
(一)电子版材料报送
提名材料电子版直接通过管理信息系统报送,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24日17:00。
(二)纸质材料报送
请于2022年5月26日前报送以下纸质提名材料:通用项目纸质提名书3套(含1套原件,主件、附件一并装订成册);如有回避要求,需填报回避专家申请表2份(见附件7,选填)。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静 郭成主
联系电话:8943569
地址:行政楼①203室
附件:1.关于提名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2. 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 技术)推荐表
3..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 技术)提名申请表(专家提名)
4.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 技术)提名申请表(组织提名)
科技处
2022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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