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年度甘肃省残疾人康复科学技术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处、所、科、室:
根据《甘肃省残疾人康复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试行)》规定,由省残疾人康复学会组织开展2012年度甘肃省残疾人康复科学技术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及要求
(一)推荐申报项目必须是经过科技成果管理部门登记的科技鉴定成果或获得专利证书、新药证书(新生物制品证书)的成果或技术。成果登记截止日期为2011年12月31日。
(二)其论文必须是已公开发表在国内或国际专业性学术刊物上或作为论著刊印,并得到学术界同行公认;清样、出版社的录稿证明等均不作为发表的依据。项目完成人及其排序应与所提供的旁证材料(论文、论著等)相一致,第一完成者应是主要论文、论著的第一作者。主要论文论著必须要同时提供被引用情况检索证明(如:“引用次数”、SCI文章必须提供“影响因子”查询)。
(三)推荐以康复技术发明为主的项目,其核心技术必须是已经获得发明专利授权,且技术成熟,规模化应用一年以上(以2011年6月31日之前计算),取得了良好效果,创造了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由技术发明人作为主要完成人申报。对所提供的授权专利,必须逐项注明其类别和专利号并附权利说明书。
(四)推荐的应用性康复科学技术研究的项目
1、项目整体技术已正式应用一年以上(以2011年6月31日之前计算),证明其技术成熟,并产生显著经济或社会效益。项目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须提交相关证明。
2、康复技术开发类项目应突出关键技术或者系统集成的创新性、市场竞争力、成果转化程度、所取得的经济效益,以及对行业技术进步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作用;由省内高校和科研院所申报的技术开发类项目,须提交技术转让合同或与企业合作开发的合同,合作企业提供项目有关的经济效益证明。
(五)若由两个以上单位共同完成的项目,应由项目第一完成单位组织申报(各合作单位均需加盖公章)。存在知识产权争议或完成单位、完成人员署名争议的项目不得申报。
(六)推荐申报的项目如涉及人体的生物医学实验,必须经过所在单位或所在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医学伦理委员会的伦理审查,并将伦理审查意见作为推荐书附件报送。
二、材料要求
(一)《推荐书》及其附件等相关材料必须胶装成册,装订后勿加封面,报送一式2份(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其中原件的科技成果鉴定证书、《查新咨询报告书》也必须为原件)。《查新咨询报告书》应由“甘肃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或“甘肃省医学情报研究所”出具,且必须是2011年6月1日以后出具的。《项目摘要》(见附件5)须按体例格式填写,单独成册(不得装订入推荐书),一式10份。《申报项目情况简表》单独成册(不得装订入推荐书),一式10份。
(二)所有表格、资料一律要求用A4纸型双面打印或复印。推荐材料需提供电子文档1套,且必须与书面材料保持一致。
(三)所有材料请自留底稿,项目评审后其申报书面材料不再退回。
(四)所有申报材料务必于2012年6月25日前报送科研科,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