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学习《医学科研诚信和相关行为规范》的通知
各临床医技科室、研究所(室)、医学中心: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科研诚信管理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生物医学科研诚信体制建设,规范医学科研诚信行为,强化医学科研机构科研诚信监管责任,由国家卫生健康委、科技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修订的《医学科研诚信和相关行为规范》(国卫科教发〔2021〕7号) 自 2021 年2 月19 日起发布施行,请相关部门务必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
科技处
2021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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