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使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和新型冠状病毒英文名称的通知
各临床医技科室、研究所(室)、医学中心: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英文命名的通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英文名称为“COVID-19”(Corona Virus Disease 2019)。
根据国际病毒分类委员会声明,“新型冠状病毒”英文名称为“SARS-CoV-2”。
请从事相关研究者在学术论文、学术交流等活动中严格按照上述表述规范使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和新型冠状病毒英文名称。
特此通知
科技处、研究生处
2020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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