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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推荐“2018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的通知

编辑: 图: 来源: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13日 点击数: 字号:【

各科室、研究所(室):

根据科技部办公厅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及教育部科技司、甘肃省科技厅关于做好2018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人才推荐选拔工作相关通知(附件1、2、3)的要求,现将本年度 “创新人才推荐计划”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推荐要求

1.申报人应具备爱国奉献的高尚品德,坚持科学精神,严守学术道德和职业操守。

2.坚持向科研一线和企业科技人才倾斜。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重点支持在科研一线潜心研究的科技人才,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不参加申报。

3.推荐人选优先从重大研发项目和国家科技创新基地中推荐;已列入部门、地方人才计划的人选可优先推荐,形成有效的人才梯队和共同支持的工作格局。

4.已入选推进计划的和连续申报2次未入选的,本年度不再申报。同一申报对象只能通过一个渠道推荐申报推进计划1个类别项目。

二、推荐条件

1. 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应具备以下条件:

1)坚持科学精神,恪守科学道德,品行端正。

2)研究方向符合科技前沿发展趋势或属于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

3)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 周岁(1973年8月31日(含)以后出生),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

4)已取得高水平创新性成果,在所在行业或领域业绩突出,具有较大的创新发展潜力,主要精力放在科研一线从事研究开发工作。

5)具有较强的科研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

6)应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甘肃省领军人才、甘肃省杰青等省部级以上人才计划入选者。

7)应为我校省部级以上重点研究基地固定人员。

8)近五年至少主持过1项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

9)近五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过学科领域高水平论文(SCI一区以上);或以主要完成人获得省部级一等奖以上科研奖励(省部级计前两位,国家级计所有人员);或以第一发明人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

从海外引进的,须回国工作2年以上(2016年8月31日(含)前回国,以正式工作协议或合同为准)。

2.重点领域创新团队应具备以下条件: 

1)团队研究方向符合国家、行业重点发展需求。

2)团队承担重大科研项目或重点工程和重大建设项目的重点研发任务,有明确的研发目标和发展规划。

3)团队创新业绩突出,研发水平居行业或领域前列,并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较好的发展前景。

4)团队结构稳定、合理,核心成员一般不少于5 人、不超过15 人,可跨单位协作。

5)团队负责人同时应符合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的基本条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 周岁(1968年8月31日(含)以后出生)。

三、限额推荐

兰大可通过教育部和甘肃省科技厅两个渠道进行限额推荐。

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和重点领域创新团队我院各限报1名(项)。

有申报意向者8月15日12:00前与科技处联系。

四、申报程序

1.拟申报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重点领域创新团队需填写《2018年度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推荐表》《2018年度重点领域创新团队推荐表》(附件4、5)且注明推荐途径,并8月17日中午12:00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一份交至科技处项目办,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ldeyxmbw@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2.学校将根据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重点领域创新团队申报情况,遴选后,择优向教育部和甘肃省推荐。

3.后续申报事宜将另行通知。

 

附件:1. 科技部关于开展2017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

      2.关于组织推荐2018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暨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的通知

      3.关于做好2018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推荐工作的通知

      4.2018年度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推荐表

      5.2018年度重点领域创新团队推荐表

 

科技处

                              2018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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