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甘肃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27日 点击数: 字体:

科室、研究所(室)

  根据《甘肃省科技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甘肃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甘科外〔2018〕1号)(见附件1),启动2018年甘肃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简称省级国合基地)的申报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申报机构对本领域或本地区国际科技合作工作应具有引导和示范作用,以推动“一带一路”国际产学研合作、促进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建设、加快甘肃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促进传统产业增质提效为目标,其开展的国际科技合作工作应在以下范畴之内:
  1.面向前沿技术、竞争前技术和前沿基础学科领域,具有高水平科学研究或技术开发能力,与国外一流科研机构开展长期合作,有条件吸引海外杰出人才或优秀创新团队来我省开展短期或长期的合作研发工作;
  2.取得较为显著的国际科技合作成果,对我省相关领域或行业发展具有较好的引导和示范作用,有能力引进国际先进技术、装备及高端人才,有能力在国际上推广示范我方先进技术并进行人才培训、在境外开展资源调查和制
  二、申报条件
  1.具有开展国际科技合作的条件和能力,具有稳固的国际科技合作渠道、较强的人才团队和稳定的资金来源、承担过国家、省部级国际科技合作项目;
  2.具有明确的国际科技合作发展目标和可行的合作实施方案及管理机构,指定专人负责日常工作;
  3.优先支持拥有国家或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发改委)、国家级或省级引进国外智力示范机构、高新技术企业等创新平台(至少一项),国家、省级各类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驻园企业等创新机构。
  三、 限项推荐
  省科技厅分配我校推荐名额原则上不多于5个基地。请我院有关科室按照《甘肃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试行)》(见附件2),认真组织推荐工作。我院限报1个基地
  四、推荐材料与截止时间
  1.请有意向申报的科室预申报信息(见附件3)于6月28日12:00前发送至科技处基地办邮箱13893292617@139.com)
  2.通过预申报的科室认真填写《甘肃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申请书》(见附件4)和《甘肃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实施方案》(见附件5),于7月2日12:00前将申请书和实施方案纸质申请材料1份报送科技处基地办(行政楼三楼连廊处),同时报送电子版。
  3.兰大将根据基地申报情况,组织校内专家论证,进行推荐排序,确定推荐基地名单。

五、联系方式

科技处基地办:邱雯王兴莲邓蕾孙寿仁

联系电话:8942722 8943569

   : 13893292617@139.com


附件:附件1 甘肃省科技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甘肃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2 甘肃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试行).doc

附件3 2018年甘肃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预申报基本信息表.doc

附件4 甘肃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申请书.doc

附件5 甘肃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实施方案(编制指南).doc
                                              科技处     

                                        2018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