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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甘肃省创新(仿制)药信息和中成药、医疗机构制剂二次开发信息的通知

编辑: 图: 来源: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15日 点击数: 字号:【

各临床医技科室、研究所室:

根据甘肃省建设国家中医药产业发展综合试验区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甘肃省建设国家中医药产业发展综合试验区总体方案任务分解表>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推进我省中医药产业发展,提升药品研发水平,培育10-15个中药大品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工作任务

通过屏障信息申报,从中筛选出应用安全、疗效显著、知识产权清晰的特色中成药和医疗机构制剂。鼓励创新(仿制)药研发;鼓励有条件的科研机构、医疗机构、高等院校和个人对柴选屏障进行二次开发研究,主要是改进工艺技术、提升质量标准。加速培育成我省的名优中成药大品牌。

二、申报范围

(一)在研新药、仿制药品种;

(二)具有二次开发价值的特色中藏药品种;

(三)具有二次开发价值的特色中藏药医疗机构制剂品种。

三、 有关要求

(一)职责分工。根据《甘肃省建设国家中医药产业发展综合试验区总体方案任务分解表》要求,此项工作由省食药监局、省卫生计生委、省科技厅、省工信委、省财政厅五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共同组织实施。省食药监局、省卫生计生委负责筛选和评价工作;省食药监局、省科技厅负责二次开发研究工作;省工信委负责培育名优品种工作;省财政厅提供资金支持。

(二)信息报送。请各有关科室任职准备涉及屏障的有关信息,即综述材料。创新(仿制)药和中成药二次开发信息报省食药监局;医疗机构制剂的二次开发信息报省卫生计生委。信息报送截止日期为20171120日,报送信息包括纸质版(1份)和电子版,纸质版材料需要签字盖章。

(三)择优筛选。201712月,省食药监局汇总各有关单位上报的信息,形成总目录,会同省卫生计生委从总目录中筛选出有价值的品种进行后续开发研究。

联系人:省食药监局   李婷婷

联系电话:0931-7617533

电子邮箱:719439516@qq.com

联系人:省中医药管理局   张蜀青

联系电话:0931-4818133

电子邮箱:97487832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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