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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日报】24岁青年遭遇车祸生命停摆 捐献器官点燃他人生命之火

编辑: 图: 来源:党委宣传部 发布时间:2017年02月04日 点击数: 字号:【

本报兰州讯(记者宜秀萍)1月26日凌晨3时,在兰大二院举行了一场令人感动的告别仪式。年仅24岁的张先生因车祸抢救无效不幸去世,其家人同意捐献器官,点燃了多位患者的生命之火。当日,张先生的肾脏、肝脏分别成功移植给3位患者,其角膜暂时保存在眼库中,等待匹配的患者。

    1月9日,张先生不幸遭遇车祸,全身多处骨折,入住兰大二院重症监护科。住院期间,医护人员全力抢救,但因多发性骨折导致脂肪栓塞,张先生生命垂危。1月25日,经超声检查和脑电图检测,医生宣布张先生脑死亡。在告知病情的同时,兰大二院器官移植办公室人员向张先生的家人详细讲解了器官捐献和移植的相关政策与知识,恳请他们让张先生的生命以另一种形式得到延续。

    据介绍,在目前的医学技术条件下,一个人脑死亡后,呼吸、心跳和血压等生理功能可继续维持一段时间,保持健康的器官和组织可以通过移植,帮助终末期器官功能衰竭患者获得新生,为需要角膜移植的患者送去光明。

    得知这些情况后,张先生的家人毅然同意捐献。兰大二院依照器官捐献相关程序,在上报省红十字会及器官捐献伦理委员会等部门的同时,迅速与全国多地具有移植资质的器官移植中心联系,找到了3位匹配的患者,并及时完成了器官捐献。

    据悉,2011年,我省启动器官捐献试点工作,省人民医院、兰大一院、兰大二院及解放军兰州总医院被定为首批具有器官移植资质的医院。2012年8月,我省完成首例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手术,截至目前,共完成器官捐献13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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