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报2017年度财务预算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21日 点击数: 字体:

关于编报2017年度财务预算的通知

 

各处、部(室)、临床医技科室、科研机构、教研室及直属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加强医院财务管理和监督,规范经费预算和成本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医院财务制度》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就做好2017年度财务预算编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7年度预算应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厉行节约、勤俭办事,科学安排、合理使用”的原则编制。

二、各单位应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明确责任,围绕工作目标,编制好2017年度财务预算。

三、各单位预算编制要确保内容真实、项目完整、数据准确,开支项目力求明细。除数字报表外,还需详细说明预算编制依据和资金使用时间等。

四、预算编制内容

(一)收入预算

1.医疗收入预算由专科医院、临床医技科室分别填报。

2.财政补助收入预算由计划财务处填报。

3.科教项目收入预算由科技处、研究生处分别填报。

4.其他收入预算由医务处、护理部、保卫处、后勤保障处分别填报。

(二)支出预算

支出预算按支出科目预算、支出项目预算分别填列。

1.支出科目预算包括基本支出、财政项目补助支出和其他支出等。由计划财务处根据上年度实际支出和预算年度的变动因素进行测算编制。

2.支出项目预算分为医院统管经费预算和部门切块经费预算。

1)医院统管经费预算

主要包括院内各项基金、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等。由计划财务处根据上年度实际支出和预算年度的变动因素进行测算编制。

2)部门切块经费预算

部门切块经费预算实行归口管理,由各行政后勤处室根据业务需要进行测算填报。

其中:

1.人员经费:由人事处在各类职工实有人数的基础上结合政策变动等因素测算填报。

2.设备、车辆购置经费:由设备处、信息中心、后勤保障处、车队根据各单位申购情况,综合考虑购置的必要性、成本效益分析等因素测算填报。

3.维修费:由设备处、后勤保障处、信息中心根据维修合同、进度等测算填报。

4.基本建设经费:由基建处根据基建施工计划、进度等测算填报。

5.临床医技科室和护理人员差旅费、进修费:由医务处和护理部根据各临床医技科室和护理单元申报情况分别测算填报。

五、预算填报范围

(一)临床医技科室填报附件1、附件4、附件7

(二)行政后勤科室以“处”为单位申报。填报附件2、附件3、附件5、附件6、附件7

六、申报要求及时间安排

(一)各单位应认真测算,并经充分论证后,如实填报附件中所列的各项预算。

(二)专科医院、临床医技科室预算经专科医院院长、科室主任或中心主任签字;行政后勤处室预算经部门负责人、主管院领导签字后,于2017110日前报送电子版和纸质版至计划财务处预算管理科(行政楼A210)。预算填报资料可在医院网站计划财务处下载专区下载(详见院发[201]号文件)。

联系人:张进,电话:8942204

邮箱:751804333@qq.com

(三)申报经费预算时请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撑材料和详细的计算过程。预算金额以“元”为单位,元以下四舍五入。

(四)为确保预算工作按时完成,各单位必须于20161220日前结束2016年报销工作。

(五)预算的申报、编制、执行等情况将作为单位内部业务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直接影响年终评比、绩效分配的执行结果。

附件:表格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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