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医院】招标二次公告(LDEYDXYYZB-2016-054)
根据《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定西市人民医院(兰大二院定西医院)拟对以下项目的采购进行院内竞争性谈判的方式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就下列项目和有关服务前来谈判。
一、招标编号:LDEYDXYYZB-2016-054
二、招标内容:(以下项目须提供样品)
包一:耳鼻喉科耗材
序号 |
物资名称 |
参考规格型号 |
单位 |
备注 |
1 |
鼻窦穿刺包 |
II型:由鼻窦穿刺针2支、棉签2支、冲洗软管1根、5ml注射器1支、20ml注射器1支、注射针1支、废液接收袋1只、一次性灭菌外科橡胶手套1副、护巾1块、无菌棉球3只、托盘1个组成 |
包 |
供货一年 |
2 |
鼻窦穿刺包 |
I型:由鼻窦穿刺针2支、棉签2支、冲洗软管1根、5ml注射器1支、20ml注射器1支、注射针1支、废液接收袋1只、一次性灭菌外科橡胶手套1副、护巾1块、无菌棉球3只、托盘1个组成 |
包 |
包二:消毒供应中心耗材
序号 |
物资名称 |
备注 |
1 |
gke BD模拟测试系统 |
供货一年 |
三、 投标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是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
2.供应商是以上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或取得谈判产品生产厂家授权的代理商;
3.供应商须具(1)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进口产品);(2)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进口产品);(3)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国产产品);(4)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国产产品);(5)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6)企业纳税情况和社保基金缴纳情况证明文书(最近一个季度企业纳税和社保缴纳凭证复印件);(7)进口产品必须提供制造商的有效授权书(含中文翻译件);(8)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与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供应商须提供由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发放时间及地点
1.招标文件发放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8月4日17:30时(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定西市人民医院(兰大二院定西医院)门诊5楼招标办。
3.报名须知:投标人须携带包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及与投标有关的资质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以上证件须查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加盖红章)1份到招标办报名。
五、开标时间与地点:
1.开标时间:2016年8月5日 下午15:00时。
2.开标地点:定西市人民医院(兰大二院定西医院)门诊5楼会议室。
注意:前来投标时须准备3本投标文件(1正2副)及1份报价单,所有投标文件的内容及报价单加盖红色公章,投标文件及报价单须密封完好。
六、联系电话: 0932-8323250 邮编: 743000
定西市人民医院(兰大二院定西医院)招标办
2016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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