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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启用兰州市科技业务综合服务平台暨征集2016-2017年度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编辑: 图: 来源: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29日 点击数: 字号:【

各处、所、科、室:

“兰州市科技业务综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现正式启用,今后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全面实行备选库管理。即日起开始征集2016-2017年度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一)坚持创新驱动。突出科技创新的引领和支撑作用,探索科技管理部门对科技创新的组织管理方式。

(二)坚持市场导向。以产业化为目标,突出企业的创新主导地位,着力打造多元支柱产业,重点培育高新技术产业。

(三)坚持科技惠民。发挥科技进步在促进社会发展和基层社会建设中的支撑引领作用,推进民生科技领域的技术创新。

(四)加强研政产合作。整合优质资源,促进研政产紧密合作、产业技术联盟集成攻关、科技服务业发展,通过企业、事业、科研机构联合开展项目攻关。

(五)聚焦兰白试验区建设。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实现试验区内产业合理布局,助力区内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

二、申报说明

(一)根据全市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的要求,市级科技计划为“3+3”体系,即社会发展计划、民生科技计划、科技创新基地与条件平台建设计划3项科技基础专项;科技重大专项计划、科技支撑计划、重大专利技术产业化专项计划3项科技创新主体计划。各专项计划申报指南见http://www.lzkj.gov.cn/xwzx/tztg/201604/t20160418_515539.html

(二)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备选库常年开放,接受项目入库。市科技局将根据工作进度安排及项目入库情况,不定期对符合全市产业发展方向、市场前景良好的入库项目进行实地考察、评审答辩、立项支持。入库项目维护周期为两年,入库满两年仍未获得立项的项目,失去立项资格。

(三)为提高项目质量,加大支持强度,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实行限项推荐,推荐数量动态化管理。按照推荐单位推荐项目的完成质量、结题率、经费使用合理程度、统计指标报送、承担项目的评估管理情况、与市直部门工作配合情况等动态调整,对上述工作开展较好的,在基准推荐数基础上增加推荐数量,对完成情况不理想的,下调推荐数量。

三、申报要求

(一)项目主要负责人必须是在职人员,并确保在法定退休年龄前能够完成项目任务。

(二)项目紧密结合兰州地区创新驱动发展的需求,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创新性明显,技术处于国内先进水平以上,无知识产权纠纷,研究成果具有良好的产业化前景。

(三)具有项目实施的基础和条件,自筹资金落实,有健全的科研、财务、资产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项目预算编制合理。

(四)进入产业化生产阶段的项目,须经投资主管部门批准立项并提供相关审批文件(批复、核准、备案)。

(五)符合申报项目所属计划类别的其他申报条件。

(六)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支持:

1.项目主要负责人或主要参加人员同期主持或参加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数超过两项的(含两项)项目;

2.曾经承担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逾期没有结题验收或未提交项目执行情况年度报告的项目;

3.曾承担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在项目执行过程中违反资金使用规定,且未加整改的项目;

4.在不同科技计划或不同申报渠道间重复申报的项目;

5.存在知识产权纠纷的项目。

四、申报程序

社会发展计划医疗卫生项目我院限报3项,申报书见附件,因需院内评审,故截止期定为5月11日,请将申报书电子版发至ldeykyk@163.com纸质版一式一份交至科研科,过时不候。

项目申报人须登陆兰州市科技局项目申报系统“兰州市科技业务综合服务平台”(平台由兰州科技网点击进入,网址:www.lzkj.gov.cn;或直接访问http://61.178.109.102/login2.jsp),注册成功后,在线填写提交项目资料,完成项目入库。注册信息不需填写单位信息,只需填个人信息如下:登陆账号ldey-项目负责人姓全拼+名字首字母,用户名:兰大二院某某某,密码自设,不需上传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入库项目如需立项支持,须经推荐单位审核推荐。

项目获得推荐后,在线打印《兰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一式四份(A4幅面、骑缝装订、不得另加封面)。于5月22日前交至科研科。

24小时技术支持电话:8587692

附件:医疗卫生项目申报书

科技处                         

201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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