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治疗患者须知
1. 请您保存好治疗前、后所有的医学资料(病历、化验单、影像片)。
2. 放疗前的CT定位需要注射造影剂(CT增强扫描),如您有药物(含造影剂)过敏史或心、肺、肾等脏器疾患请务必告诉医生(护士),以免发生意外。
3. 请您记住约定的治疗时间,准时到候诊大厅(直线加速器操作室)报到;每次治疗需携带治疗卡,治疗前将其交给我科技师。
4. 请您保持通信畅通,如遇特殊情况(停电、设备故障等),我们会及时电话通知你;如您遇到特殊情况不能按约定时间治疗,请与我们联系(加速器操作室电话:0931-8943982)。
5. 请您记住CT定位时的体位和状态(如头、四肢等的位置,喝水或憋尿的程度),每次加速器治疗时尽量保持一致;请保留好您身上的标记线(避免搓洗!),不清晰时及时找主管医生描线。
6. 请您在放射治疗中保持乐观情绪,保证充足休息和睡眠;保证充足营养,进食易消化、高热量、高蛋白、高维生素饮食。
7. 您在放射治疗过程中若有不适,请挥手告知(切记保持治疗体位不动),设备操作技师会及时处理。
8. 您在我科治疗期间应遵照医嘱全力配合,若有不良反应或其他特殊不适,请及时告知主管医师,以便及时调整治疗。
9. 请您避免照射区皮肤暴晒、搓洗、刮伤;贴身衣服宽松、柔软(如棉质衣料);若照射区皮肤破溃,请保持创面清洁、干燥。
10. 妇科患者放疗中、放疗后坚持阴道冲洗;鼻咽、鼻腔及鼻窦患者放疗中、放疗后坚持鼻腔冲洗及饭前饭后漱口;口咽患者坚持每天饭前饭后漱口。
11. 放疗后需定期(1个月、3个月、6个月)来院复查,此后疾病治愈者每半年至一年复查一次。
12. 放疗结束后我们会对您进行电话或信件随访,以便了解您的身体状态、指导后续治疗及康复,如果您的电话号码或通信地址有变化,请致电告知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