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编职工养老保险基础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各专科医院、中心、处(室)、所:
接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础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15】341号)文件,根据通知精神,即日起开始信息采集工作。此次信息采集工作关系到个人的切身利益,请务必按时按要求认真填写。
采集对象:截止目前在编在岗人员,包括2014年9月30日以后退休、读博、读研及辞职人员。(调出人员由现单位采集)
采集时间:2015年12月15日至2015年12月21日。
采集方式:通过医院内网HIS系统进行采集。(采集时需准备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和各类证件相关信息)
登录:有HIS工号员工,点击 "首页"(进入后已为侧菜单省略这一步)->"医院相关"->"人事信息采集";无HIS工号,登录浏览器(需内网,无内网请到信息中心培训教室录入),IP地址:192.168.8.8/dthealth/web,点击"登录系统",用户名:rsc,密码:123456,点击"登录"。
填写:录入本人身份证号,敲击回车键,录入相关信息,点击"保存"。
采集注意事项:
基本信息(一)部分属于非本人录入部分,无法修改,请本人仔细核对,如有疑问请携带相关证件尽快到人事科(行政楼223室)核实,信息一旦录入养老系统将无法变更。
基本信息(二)部分可以修改,其中带*号的是必填项,其他项目也尽量填写齐全。
1.证件有效期限:填写身份证有效期的截止日期,格式:20261205,长期有效身份证直接填写“长期”。
2.户口所在地:填写户口本记载的户口地址至派出所。
3.户口性质:请从字典中选择填写。
4.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月数、参保起始时间和参保地三项内容,来院前有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经历的人员必须填写。
基本信息(三)家庭成员请如实填写
学习经历:原有信息不可修改,信息不全者请补充。
工作履历:仅限在来医院工作前在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有工作经历的人员(编制内)填写:时间格式:例如201212
1. 自参加工作之日至来我院工作之日期间的详细工作履历,写清工作单位名称、任职经历及任职起始日期,职务(岗位)任职时间按同一职级最早任职时间为准。
2. 军转干部请自入伍日起填写,并依次填写任职经历及任职日期至转业至本院的所有经历。职务级别请从最后一列的字典中选择。
3. 插队、当民办教师、当乡村医生、在企业工作等进入机关事业单位之前的工作履历全部另做附页填写。本人签字确认后交人事处劳资科。
专业技术职务:自参加工作之日起即在我院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请认真核对本人的职称晋升情况,如有疑问到人事科核对。(行政楼A223室)
信息采集咨询科室:劳资科,电话:8942822,联系人:张馨月
人事处
二〇一五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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