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编职工养老保险信息采集和资料收集的通知
各专科医院、中心、处(室)、所:
接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础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15】341号)文件,根据通知精神,即日起开始信息采集和资料收集工作。此次信息采集工作关系到个人的切身利益,请务必按要求认真填写。
一、需要收集的资料: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复印件清晰)。
二、人员范围及收集方式:在编职工和退休人员
1.2014年10月1日起退休人员按在职人员在原科室收集。
2.2014年10月1日以后辞职、读研、读博人员由原科室负责收集。
3.临床、医技、科研等科室以科为单位进行收集。
4.行政后勤职能部门以处为单位进行收集。
5.退休人员由离退休办公室统一收集(不包括离休人员)。
6.资料收齐后于2015年11月25日下午17:00以前统一交至人事处劳资科(行政楼A225)。并附A4纸张打印人员名单及人数1份。
三、在职人员信息采集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人事处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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