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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中秋节、国庆节放假的通知

编辑: 图: 来源: 发布时间:2015年09月18日 点击数: 字号:【

各处、部()、中心、科、所及直属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428号)和我院安排,现将2015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中秋节放假通知:2015926日至27日(法定节假日),放假两天,放假期间门诊、急诊照常应诊。928日、29日、30日正常上班。

国庆节放假通知:2015101日至7日,放假调休七天。108日(周四)、109日(周五)、1010(周六)上班,1011日(周日)休息,1012日(周一)起正常上班。

节假日期间门、急诊安排:2015101日、2日、3日、4日休息,105(星期日)起正常上班;放假期间急诊正常上班。

注意事项:

1.各科室要认真加强水、电、气和各种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切实加强防火、防盗等安全保卫工作。

2.各科室在节日期间,值班人员不得饮酒及酒后上岗,务必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离岗、空岗、脱岗,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

特此通知

 

 

      院长办公室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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