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研究生学位课教学安排的通知
各临床中心、教研室、科室负责人:
接兰州大学医学院通知,按临床医学研究生教学工作会议精神,2015级进校研究生将执行新修订培养方案(2014版)。新版培养方案对研究生学位课程进行了大幅调整,并将授课集中在新生开学后第一学期完成。为确保新开课程的顺利教学,医学院将新开课程的建设及教学工作分配到第一、第二临床医学院,要求于8月15日前上报新开课程的教学大纲、代课教师、授课地点和时间安排。我院分配的课程建设及教学任务详见附件,请各位主任选择所属学科的课程,组织授课老师、确定教学内容和时间,及时上报教学安排。博士生授课教师原则上要求副教授或具有博士学位的讲师以上职称;硕士生授课教师要求具有博士学位的讲师或具备硕士学位的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教学安排电子版务必于8月14日前上报研究生处(电子邮箱ldeyyjsk@126.com)。
附件一 课程要求.xls
兰大二院研究生处
相关阅读
- 上一篇:招标公告(LDEYZBGG2015-045)[ 08-05 ]
- 下一篇:中标公示(LDEYZBGS2015-043)[ 08-06 ]